千佛山街道三项措施落实河道防汛应急工作
千佛山街道进一步做好河道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坚持三项措施,使辖区河道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确保辖区河道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一是落实责任,成立河道防汛抢险机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街道严格落实河道管理责任制,成立了以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河段长、城管科成员为组员的的河道专项整治小组,负责辖区内河道拆除(制止)违章建设、清淤疏浚、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管理等工作的落实;将辖区内河道分为:文化西路段南苇子壕沟段、广场东沟的青年东路至经十路段、经十路至经十一路路段以及经十一路至舜耕路路段,每个路段分别设置负责组长与组员,确实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是合理部署,加强河道日常巡查管理。街道全面进入紧急状态,河道长亲临一线主持指挥防汛工作,加强防汛重点部位和区域的巡查防范,密切监视雨情、汛情、灾情的发展变化,掌握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按职能职责与地处位置分段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总体工作进行量化分解,各组成员积极加强巡查监督,确保对辖区河段一周2-3次检查,加大对河道的管理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清除河道行洪的障碍,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三是强化队伍,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健全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按要求严格做好防汛、排险工作,及时对辖区内河道进行巡查,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汛指挥部;按照城市汛情预警级别划分,由低到高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收到“防汛预警信号”时,确保相应出动能力达到50%、70%、90%以上,并保证防汛物资、随时调出,车辆统一调度使用。(千佛山街道 高玉婷 姚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