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获49枚2号印章
16日获悉,高新区管委会将获得49枚2号印章,这些印章可被用于在其管理区域内行使市有关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
日前,《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下放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印发,将3000多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至济南高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将陆续承接这些行政权力。下放的市级权力事项涉及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47个部门。
本次启用的2号印章使用主体为济南高新区管委会,仅用于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在其管理区域内行使市有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直接对市委、市政府负责,适用权限严格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下放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
与历下、市中等行政区不同,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只是市政府派出机构,不是独立的行政机关,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及2号印章的启用,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高新区的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