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授黄明光同志荣誉称号暨先进事迹报告会昨召开
追授黄明光同志荣誉称号暨先进事迹报告会昨召开
国家人事部和工商总局、省政府分别追授黄明光同志“全国先进工作者”和“人民满意公务员”光荣称号。李希臻甄正明亲切接见和慰问黄明光同志家属
黄明光同志遗像 |
本报讯 昨日下午,由中共茂名市委与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举办的追授黄明光同志荣誉称号暨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市影剧院隆重举行。市直各单位和电白县干部、博贺镇群众代表等1500多人参加了报告会,深情缅怀和学习黄明光的先进事迹。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李希臻,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甄正明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黄明光原系电白县工商局博贺工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他参加工作20多年来,任劳任怨,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多次被评为市、县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被博贺镇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3年3月当选为电白县第12届党代表。博贺工商所被市、县工商局评为先进工商所。今年6月28日21时20分,黄明光同志因长时间超负荷地忘我工作,积劳成疾,突发急性心肌梗塞,倒在了工商工作第一线(其事迹详见今年7月5日本报都市版),终年40岁。黄明光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各级党委、政府都十分重视。广东省副省长许德立,中共茂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镇宏,广东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成贤对其事迹都作了批示。电白县委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茂名市委追授他“茂名市模范共产党员”,省、市、县工商局追授他“优秀工商所长”,广东省人民政府追授他“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授予他“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报告会上,李希臻宣读了中共茂名市委对黄明光同志的表彰决定,甄正明分别宣读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广东省工商局对黄明光同志的表彰决定。
黄明光先进事迹报告团的成员由电白县工商局原副局长何远深、黄明光同志的姐姐黄曙光、博贺镇个体老板苏木庆、市电视台记者顾春红4人组成。报告团的同志分别从不同侧面饱含深情地介绍了黄明光同志生前的感人事迹,再现了黄明光同志一心为民、勤政务实、无私奉献的一幕幕动人场景,生动地体现了工商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集中展示了工商干部以民为本、执法如山的时代风采。台上,报告团成员回忆起黄明光禁不住泪流满面;台下,观众们感受到黄明光对工作执着奉献、对百姓鱼水情深也忍不住热泪盈眶。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报告团成员真实的情怀、真切的感受让观众看到了活生生的黄明光、一心牵挂着百姓的好公仆。
听完报告,李希臻和甄正明分别作了讲话。李希臻指出,黄明光同志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一心为民,勤政务实,体现了新时代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和精神风貌,是当代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是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典型,是我市20多万共产党员的模范代表。他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基层干部积极响应市委的号召,向黄明光同志学习,学习他忠于职守、忘我工作、奋发进取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不为利诱,不徇私情,秉公办事的廉洁精神;学习他勤政为民、热情服务、心系群众的公仆精神;学习他不畏艰苦、不怕困难、克己奉公的奉献精神。甄正明要求全省工商系统干部职工在向黄明光同志学习时,要把握黄明光的精神实质,切实把黄明光同志的事迹学习好,要把学习黄明光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联系实际,把在学习活动中焕发出的热情转化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动力。
《茂名日报》(2004-12-17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