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要践行司法为民
本报记者 黎斯 通讯员 邹辉球 报道 昨天上午,市委常委、秘书长陈淑芬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汉瑞,率市十届人大代表市直政法组成员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法庭视察,并寄语全市法院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立足基层,司法为民
据了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6个基层法院和24个中心法庭,每个中心法庭辖3~6个镇(区、街道)不等,辖区人口平均30万左右。全市各人民法庭充分发挥面向农村、基层、群众的特点和立足、服务、稳定基层的职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各法庭对“三农”案件以及追讨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等涉及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分配,使公正司法最大限度地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同时,市法庭大力构建与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紧密配合的调解协调机制,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今年1~9月份,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3143件,办结9073件,结案率69%;结案标的金额14.4亿多元,同比增长22.7%;民商事审判调解撤诉结案2503件,调解撤诉率46.1%,同比上升11.1%。全市人民法庭受理案件2831件,办结2293件(含执行),占全市基层法院结案总数的28.3%,结案率81%。
发挥优势,再接再厉
视察审判庭、与干警交谈、亲临干警饭堂、听取工作汇报……在茂南区法院镇盛中心法庭,市直政法组一行详细了解该庭的建设、工作情况。代表们充分肯定了该庭所取得的成绩,并鼓励该庭人员进一步解放思想,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视察后,代表们总体感觉我市法庭工作条件好、功能配置较齐全,法庭人员学历高、法官队伍不断壮大、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法庭工作。他们希望法庭能克服办案经费紧张、干警福利待遇低、调解工作发展不平衡等困难,再接再厉,充分利用、发挥好现有的优势,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审判理念;不断提高法官的审判水平和业务素质,立足基层,牢记并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使法院、法庭真正成为党委信任、群众满意、当事人信服的单位。
《茂名晚报》(2008-10-22 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