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
市民购买可享受50%的财政补贴 |
本报讯 (记者 张越)记者从昨日举行的我市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会上了解到,全市去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扎实有效,共完成872897只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今年,我市承担了70万只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任务,届时将针对社区和贫困地区、公共机构、重点企业和用灯大户进行推广,其中居民用户购买可享受50% 的财政补贴,大宗用户购买也将有30%的补贴。 据了解,国家从2008年开始就启动了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工作,今年我省将推广800万只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预计全部投入使用后,可每年为居民节电约3.87亿千瓦时,节约电费2.32 亿元。 据粗略计算, 如果用一支11W 高效节能灯代替一支相同光通量的60W 白炽灯,按日均用8小时计,每年可节约电费114元左右,节能80%以上。 据悉,今年我市承担的推广任务为70万只,分别由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包括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60万只、双端直管荧光灯 (T5及支架)10万只。届时,单位 (大宗用户)购买将采取与推广企业签订合同形式进行;个人 (职工或居民)购买采取用户口本或身份证登记形式进行,每户 (一个户口本)最多限购30支,每人 (一个身份证)最多限购7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