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严格履职监管向灾区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6·23”龙卷风冰雹特别重大灾害一周年之际,为更好地展示灾后重建成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鼓舞和动员全市广大干群进一步弘扬抗震救灾精神,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盐城再立新功,6月23日下午,我市举办了“6·23”龙卷风冰雹特别重大灾害灾后重建工作新闻发布会。市财政局肖汝宏局长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了财政部门制定执行救灾款物、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相关政策及有关资金拨付情况。
2016年6月23日,一场突如其来的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袭击阜宁、射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灾害发生后,社会各界慷慨解囊,踊跃捐款捐物,表达对灾区人民的深情厚谊,截至目前共收到各类资金11.48亿元、捐物折价0.98亿元。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组织赴灾区抗灾救灾、踊跃捐款捐物的同时,切实履行职能作用,坚持一手抓救灾资金的筹措安排,一手抓救灾款物的全程监管,努力为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为了确保每一笔款项、每一件物资全部用到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中去,向灾区人民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市财政在灾害发生后迅速研究出台了“6·23”风雹灾害救灾捐赠资金接收使用管理办法、捐赠物资接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性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受伤人员医疗救治费用管理办法和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指导意见等五个规范性文件,对救灾款物的接收、使用、分配及资金发放补助标准等进行严格规范。
在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过程中,市财政部门始终把救灾款物安全作为第一责任,将社会捐赠和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政府救灾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加强全过程监管,坚持做到“四个严格”:严格款物转交,要求各单位按规定统一转交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并明确专人管理;严格资金使用,捐赠资金严格按照捐赠人意愿使用,财政性资金按照有关财政政策执行,确保专款专用;严格账务管理,对所有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准确无误;严格监督检查,在近一年的时间内先后牵头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检查,目前未发现救灾款物违规使用行为。
据悉,在6月23日上午召开的盐城“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因在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市财政局再获市委、市政府表彰,荣立“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抢险救灾集体二等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王乃凤荣记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