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全面加强元旦春节市场价格监管
2018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规范“双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愉快和谐的节日氛围,27日下午,市物价局组织召开“双节”市场价格政策提醒会。大市区大型商业零售企业以及电信服务、药品零售、宾馆酒店、网络电商、交通运输、旅游景点、车站等50多家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部署了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检查巡查工作,回顾总结了今年9月份全市“市场价格行为规范月”检查情况,通报检查中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的方法和下步的措施,并对参会单位提出有关要求:一要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各经营者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江苏省明码标价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相互串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强化价格诚信和自律意识。二要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应使用标价签或价目表等形式,在经营商品或收费地点显著位置,标明商品名称、产地、计价单位和销售价格或者服务项目名称、服务主要内容和服务价格等主要内容,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三要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有偿服务时,不得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要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等。四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对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单位,一经发现,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相应的罚款。
会上还组织学习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江苏省明码标价规定》等文件,向各经营企业发放了《价格政策提醒函》,现场签订了《价格信用承诺书》。强调价格部门将集中市县两级检查力量,全面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检查活动,发现严重价格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必要时将公开曝光。节日期间,价格举报电话将保持全天候畅通,并将组建应急检查组随时应对市场价格突发事件,全力维护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