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财政四举措推进全市乡村旅游发展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市乡村旅游发展,近年来,宿迁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宿迁市特色风情旅游景点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全市乡村旅游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旅游发展规划,鼓励旅游商品推广。一是安排专项资金130万元,支持《宿迁市中心城市全域旅游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二是制定旅游商品提升奖励政策,支持企业研发、推出具有乡土特色、品质优秀、市场认可的旅游商品。2019年以来,已累计拨付旅游商品开发推广奖补资金379万元。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扶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支持农业产业链条延伸,持续推进农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激活壮大乡村旅游产业发展。2019年以来,通过向上争取,盘活存量等举措,已累计安排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相关资金近2亿元。
健全基础设施配套,夯实乡村旅游发展基础。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升乡村旅游用户体验。近年来,累计投入资金10.7亿元,支持全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1450公里、改造危桥381座,有效解决乡村旅游交通难问题。
强化从业人员培养,助力乡村旅游人才队伍建设。2019年以来,累计安排资金37.46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乡村旅游管理骨干培训等工作开展,累计完成培训近2000人次,打造适应新时代乡村旅游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