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甸镇关于张甸镇派出所招聘校园保安人员的公告
张甸镇派出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园保安人员1名(校园保安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
2.户籍在姜堰区张甸镇,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2003年4月1日以前出生)的常住人口;
3.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不低于1.55米;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4.8;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口吃,无明显纹身,无传染病及其他重大疾病;男性、女性人员社保需能交满15年及以上。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校园保安工作,服务年限不低于三年;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岗位条件
张甸镇派出所招聘校园保安人员职位计划简表
序 号 | 职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岗位条件 | 备注 |
1 | 梅垛幼儿园校园保安 | 1 | 男、女不限 | 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office等计算机常用软件,退役士兵优先。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可根据缴纳保险情况放宽至45周岁)。 | 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55米以上。 |
(三)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有***、吸毒、卖淫、嫖娼、参加***组织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被公安机关辞退或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6.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7.其他公安机关认为不宜录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4月12日至4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方式:报考者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到张甸派出所找夏警官(151****9322)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须按照本公告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张甸镇派出所校园保安人员报名表》,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笔试
1.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00
2.地点:张甸镇派出所二楼会议室
3.内容: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内容主要为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及有关常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上按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报考人数不足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测试。
(三)专业测试
1.梅垛幼儿园校园保安岗位
(1)时间:2021年4月21日上午9:00
(2)内容:计算机基础知识、办公软件等(地点:张甸镇派出所综合指挥室)
(3)内容:100米(男)、(女)【地点:张甸高中】
(四)政审
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专业测试成绩占比60%的比例确定报考者总成绩,取最高分的人员确定政审人选。成绩相同的,执行优先原则;不具备优先情形的,录取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参加招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待定(电话通知政审合格人员)。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报名表和有效身份证明。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参加招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对确定招录的校园保安人员,由张甸镇派出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到指定的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如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合同或相关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工资待遇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为本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五、联系人:夏警官151****9322
六、本公告由张甸镇派出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张甸镇党政办公室 88551004
监督电话:张甸镇纪委 80***0813
张甸镇派出所校园保安人员报名表.xls
张甸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