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兴化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应急联动疏导供热价格的公告
兴化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市各热用户:
入冬以来,受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和低温天气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国能源需求超预期高速增长,上游市场煤炭价格及运费上涨迅速。为确保热电公司下游企业冬季安全供热,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实行热力销售价格按月应急联动,适当疏导供热价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以7000大卡标煤计算,热电公司2020年11月份采购的煤炭价格为827.27元/吨,比2020年第四季度秦皇岛煤炭网发布的煤炭平均价格上涨了107.0元/吨。
二、根据《兴化市热电联产企业煤热价格联动办法》(兴价〔2015〕20号),供热价格上调10.7元/吨。为共度时艰,对价格上涨部分,热电公司在现行分担20%的基础上再分担消化10%,供热价格在上季度197.78元/吨的基础上临时上涨9.63元/吨,应急联动后的疏导销售价格为207.41元/吨。
三、应急联动疏导价格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供热量(抄表量)起执行,待市场煤炭价格趋稳后恢复正常联动。热电公司必须于每月15日前将当月煤炭采购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
四、热电公司要多渠道、多途径采购煤炭,做到不限供、不停供,确保下游用户安全用热。热用户企业要共同做好价格应急调整工作,切实履行保供稳价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平稳实施。
特此公告。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