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环境部来泰督查饮用水源地环保工作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5月20日至6月2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启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第一轮专项督查工作。根据统一部署,河北省5位专家组成的督查组于5月19日进驻我市,对我市县级以上集中式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督查,同时对2016—2017年已完成整治的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回头看”。
5月20日,督查组召开工作座谈会,了解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市政府和环保、水利、住建、海事、交通、水务公司,以及高港区等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会。会上,市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向督查组介绍了近几年来我市贯彻***、***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以及根据省环保厅的组织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的取得的成绩和梳理出的问题清单。21日至22日,督查组集中查阅了我市8个水源地基本资料,审核了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饮用水水源专项行动方案,已划定保护区水源地的批复文件和相关划定技术文件、证明文件,以及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其他台账资料。
督查组召开工作座谈会
督查组召开工作座谈会
5月23日至6月1日,督查组一行冒着高温和暴雨,对我市1个地级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和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督查。督查组严谨细致,认真负责,从现场到台账资料,全面核实每个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和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对问题涉及的每家企业、每座桥梁、每个村庄都进行一一现场核查,逐一销号。
督查组现场检查姜堰区中干河备用水源地
督查组现场检查靖江市蟛蜞港水源地
我市地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即长江永正水源地已于2016年底完成问题整改,现场检查确认问题已整改到位。泰州市引江河备用水源、靖江市蟛蜞港水源地、靖江市明湖应急水源地、兴化市上官河水源地、高港区南官河水源地等5个水源地环境问题正在进行整改,总体达到按序时要求,部分已完成整改任务。兴化市横泾河水源地、姜堰区中干河水源地等2个水源地现场存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放现象。兴化市和姜堰区政府高度重视,立行立改,连夜整改,所有问题迅速整改到位。督查组表示满意,对当地政府的快速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截至6月1日,督查组已完成我市全部7个水源地的现场和台账资料核查工作,未交办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