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口岸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靖江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采用送达审计与就地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自2018年3月12日至4月16日,对靖江市口岸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口岸办)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㈠人员、机构情况
市口岸办(挂港口局牌子)是管理口岸和港口工作的部门,成立于2004年12月,主要职能是研究和制定全市范围内的口岸、港口管理、沿江开发的实施办法,负责对全市口岸、港口及沿江岸线、陆域、水域的行政管理。市口岸办(港口局)内设综合科、口岸管理科、规划建设科、港政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财务稽征科6个科室,下辖市港政监察大队、口岸联检服务中心、口岸港口服务中心和市港口局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分局等6个事业单位。
市口岸办的主要工作是为我市长江岸线扩大开放、沿江码头开放进行上争。协调我市与各联检部门之间关系,对全市口岸、港口进行管理,帮助沿江重点项目企业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等。根据该单位的上述工作特点,分别设置了口岸办和口岸港口服务中心两套账进行核算,口岸办账户主要核算口岸办经费及项目资金的收支等, 口岸港口服务中心主要核算我市财政拨给各联检机构的补充经费(对外称为口岸港口基金)本次审计不涉及口岸港口服务中心财务核算内容。
㈡市口岸办2017年财政财务收支、三公经费使用和资产负债情况。
⒈市口岸办2017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口岸办2017收入1543.02万元;2017年支出1629.12万元,结余-86.1万元。
⒉市口岸办2017年三公经费和会务费使用情况。市口岸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共计7.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1万元,公务出国经费0万元;会务费0.48万元。
⒊市口岸办2017年资产负债情况。资产891.13万元,负债293.95万元。净资产597.18万元。
㈢市口岸办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为635.15万元,2017年实际收入为1543.02万元,超预算收入143%;预算支出为635.15万元,实际支出为1629.12万元,超预算支出156%,预决算差异较大。经核实,预算收支与实际收支差额主要是以下追加项目:⒈基本支出增加361.01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性支出增加,其中2017年清退劳务派遣人员18名,发放一次性补偿金42.52万元。⒉项目支出增加632.96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要求,2017年新增7个项目:联检机构宿舍装修125.69万元,联检单位10套公寓房装修款50万元,联检机构慰问经费85万元,远程监控系统设备192.85万元,电子口岸平台项目建设90万元,黄埔码头拆除专项90.55万元,水利科学研究院检测费15万元。
㈣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市口岸办建立了《靖江市口岸工作办公室机关效能建设六项制度》、《靖江市口岸工作办公室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靖江市口岸工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靖江市口岸工作办公室公务接待制度》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内部管理等,从审计情况看,内部控制制度较健全。
二、审计评价意见
经审计,市口岸办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健全,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比较规范。但还存在着办公经费超预算较多、无预算支出赞助费和往来款不及时清理等问题,需进行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处罚意见
㈠办公经费超预算较多
市口岸办2017年公用支出-办公费预算8万元,实际支出办公费22.84万元。
㈡无预算支出赞助费
市口岸办2017年1月分别支出新桥镇新合村等几个村的扶贫赞助款10万元,无预算支出依据。
㈢往来款不及时清理
截止2017年末,市口岸办三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492.24万元,其中三年以上的个人其他应收款三户计8.8万元;市口岸办三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262.52万元。
四、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市口岸办实际,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要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预算规定执行;二是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杜绝无预算支出情况的发生;三是对多年挂账的往来款进行认真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