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市本级职工医疗保险新增101种单病种结算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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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为推进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进一步推行总额控制下的单病种结算办法,市医保中心结合近两年来医保结算数据,在征求市卫计委等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之上,对相关政策进行完善,7月1日起,市区新增基本医疗保险101种单病种结算定额标准。
为确保单病种结算办法的顺利开展,此次调整将增加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单病种结算情况的年终考核办法,考核主要包括政策宣传、结算管理、参保病人的满意度等方面。同时,将取消原来个人承担定额标准的20%的封顶政策,并将个人承担比例纳入医院单病种结算考核指标进行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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