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新局组织开展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换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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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为规范我市广电行业管理,认真落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有关通知精神,近日,泰州市文广新局组织辖区内的广播电视台开展《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换证申报工作。
此次换证工作根据《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参照总局批准的调频广播频率、地面数字电视频道表及省局批准的调频广播频率(乙类)表,对各广播电视台申报的无线传输覆盖范围、覆盖方式、覆盖手段、使用频段、传输内容等换证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对各发射台站无线发射设施设备进行登记调查,审核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申请单位提供情况与实际不符的将下发补正告知书。
市文广新局还将以此次《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换证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市广播电视节目无线传输业务和频率使用的监管工作,不断规范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秩序,并将换证相应数据录入广播电视监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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