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9月21日至24日召开
***泰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9月21日至24日召开
市委书记蓝绍敏在会上讲话(顾祥忠 摄)
***泰州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决定
昨天下午,市委召开四届十二次全体会议,决定***泰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于9月21日至24日在泰州召开。
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市委书记蓝绍敏就市第五次党代会筹备工作情况作了说明,并就四届市委工作报告和市纪委工作报告起草情况作了说明。史立军、张爱平、张国梁、卢佩民、陆春云、马士光、李国强、常胜梅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
全会讨论通过了提交市第五次党代会的四届市委工作报告(讨论稿)、市纪委工作报告(讨论稿)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相关事项;表决通过了泰州市出席省第十三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关于对部分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终止资格、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等;全会递补了三名市委委员。
会议指出,本次全会是本届市委的最后一次全会。五年来,各位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积极参与市委的重大决策,全力支持市委常委会的工作,并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奋努力,带头执行市委各项决议,坚决贯彻市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带领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可喜成绩。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纪委委员;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员负责同志,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区)委书记、市(区)长;不是市纪委委员的市(区)纪委书记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