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
靖江市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新增开户职工达1200多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凡在靖江市设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必须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除了机关事业单位,近年来靖江企业缴纳公积金的意识明显增强,不少企业将缴纳公积金作为留住人才的“福利”。进入2017年以来,东方船研环保节能、粮食收储、宏港港务等单位主动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部分事业单位为劳务派遣人员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为新进人员及时缴纳公积金。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数量稳步上升。今年1月份,该市新增开户职工800名,2月份又有400多名职工纳入公积金保障范围。
目前靖江市共计已有10.5万名职工缴存公积金。根据相关政策,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该市加大公积金归集扩面的力度,让更多职工享受到公积金贷款低利率。今年1月,该市已向156户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5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