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万吨高档玻璃制品生产线淘汰更新技术改造项目 | 南京恒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南京市高淳区桠溪街道顾陇社区 | 南京博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恒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投资3800万元建设“年产5万吨高档玻璃制品生产线淘汰更新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购置QD8D型行列式制瓶机、天然气窑炉燃烧与控制系统、除尘脱硫系统、自动配料系统等国产设备32台套。淘汰现有玻璃制品生产线1条,新建自动化高端玻璃制品生产线1条。采用专业高端玻璃制品自动化生产工艺。项目竣工后,形成年产高端玻璃制品(玻璃瓶)5万吨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经南京市高淳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020-320118-30-03-617015)。 | 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食堂生活污水和其他生活污水,食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化粪池,处理达桠溪街道顾陇社区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后,接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该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松溪河,最终汇入胥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本项目玻璃窑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及玻璃熔制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天然气燃烧废气及玻璃熔制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 m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可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高噪声源设备主要为空压机、破碎机、离心风机等,经采取隔声、减震、消声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和手套委托环卫定期清运;废动植物油、厨余垃圾委托专业单位清运处置;除尘器收尘、废原料包装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因此,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其他(生态、振动、环境风险等):无 公众参与情况:无 相关部门意见: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31日(五个工作日)。
传真:56821767 通信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南京市高淳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211300
电子邮件:937488249@qq.com 联系人:柳畅 联系电话:568217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