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固城街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根据《高淳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函通字〔2019〕121 号)要求,街道决定从2019年11月底起至2020年12月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曹华为组长,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整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夏带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各村党组织书记、各行业领域负责人要主动谋划部署,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村、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务求取得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
二、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条块结合、联动推进,覆盖所有重点行业领域和各行政村。
(一)整治行业领域。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在化工、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危废固废、交通运输(含水上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城市地下管网、城镇燃气、火灾防控、特种设备、船舶修造、文化旅游、宗教活动场所、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校园和校车、医疗卫生、油气输送管道、农业机械、森林防火、园林绿化、电力、水利水务、老旧危房、群租房、机关事务等个行业领域,集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市区实施细则和办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近期***常务会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委省政府“3·21”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省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暨全市安全生产巡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事故调查报告;全面落实***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江苏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南京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面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规定。突出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个责任”落地落实,聚焦***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的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不具体、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化工园区发展无序、安全监管水平不适应化工行业快速发展需要等八个方面突出问题;聚焦全国安全生产集中综合整治的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五个方面的重点内容;聚焦省安全生产巡查组反馈南京的29项责任不落实清单、10大风险隐患清单,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取得成效。
1.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南京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和《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高淳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以及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对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有关规定要求,重点整治: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方面领会不深的问题;二是党委、政府树牢新发展理念特别是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在总揽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政绩观存在偏差,招商引资、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盲目引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化工等产业盲目无序违规发展的问题;三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推动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明确各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消除监管盲区漏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五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六是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落实安委会、专委会决策议事管理工作机制,推动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强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机构人员和基层安监机构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七是部署推动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城市风险(源)普查辨识建档、推进安全生产网络化治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问题;八是落实区安委会2019年度重点工作分工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推动落实全区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2.部门监管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南京市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高淳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区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以及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对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关规定要求,重点整治:一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特别是落实“三个必须”的行业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等问题;二是各部门和单位制定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并推动各自工作措施落细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部署推动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城市风险(源)普查辨识建档,推进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预防机制存在的问题;五是对照《高淳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改项目清单》,落实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六是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明察暗访等专项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七是建立健全监管企业信用体系,落实“黑名单”等联合惩戒机制存在的问题。八是开展督查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监管执法队伍班子不强、作风不实,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等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
3.企业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规定要求,重点整治:一是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企业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建立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别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企业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消除问题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中介机构执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严格按程序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评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五是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力,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整改问题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六是企业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三)行业领域整治重点。
危险化学品领域。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招商引资不符合产业定位,引入其他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化工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学历不符合要求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等问题。危险废物安全监管缺失。三是本质安全水平低下问题。重点整治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风险评估等问题。四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火灾防控领域。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交通运输领域(包括道路及水上交通、港口)。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车”和“***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城镇燃气领域。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冶金等工贸领域。重点整治铸造企业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等问题。
其他21个行业领域也要结合监管实际,紧盯薄弱环节和重点隐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时序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2019年11月底开始,2020年12月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1月底至1月中旬)。深入学习***、***和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四安全生产巡查组巡查南京反馈会、省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暨全市安全生产巡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整治办”),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27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根据区安委会总体方案和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分别研究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街道整治办,各村按照街道专项整治方案贯彻落实并制订好工作方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报各自主管部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底)。一是2020年1月至3月底,结合岁末年初、雨雪冰冻事故易发高发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统筹部署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落实针对性风险防控措施,全力确保“两节”、“两会”期间街道安全稳定,确保全国部署的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二是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本村、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集中整治,不断夯实监管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三)监督检查“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1月底)。街道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督检查,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各村、27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组于2020年11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报送街道整治办。2020年12月,召开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会议。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刻汲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全面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的一项重大工作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城市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各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党政领导要带头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率先垂范,亲历亲为,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和省市区决策部署要求,坚决按照区委区政府统筹部署,举一反三,深刻反思“3·21”事故教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抓好集中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问题整改。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巩固整治成果。整治行动中,发现不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快处理,防止风险累积、酿成事故;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坚决予以严肃查处,统筹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确保万无一失。
(三)强化问责考核。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抓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整治行动期间,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加强督查检查,把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对领导责任不落实、专项整治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专题、专栏、专刊、系列报道、典型宣传等有效形式,形成全社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在主流媒体、社交平台等公开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要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力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设立“除隐患、保安全”专栏持续曝光,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推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固城街道落实省巡查反馈责任不落实整改清单
固城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15日
固城街道落实省巡查反馈责任不落实整改清单
序号 | 整治整改项目/整改意见 | 整改措施(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涉及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1 |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不全面。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领导述职报告,除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外,其他领导较少提及安全生产工作。部分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在个人述职报告中未体现。 | 1. 坚决落实《高淳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由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承担安全生产全面领导责任,党政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到各项工作中。 2. 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业、交通、城建 等 方 面 的 分 管 负 责 同 志 共 同 担 任 。 3. 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领导班子及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内容,总结汇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履职尽责情况。 | 组织办 | 党政领导 | 2020.2(长期坚持) |
2 | 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足。未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党政领导干部教学计划。 | 1. 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精神、******、省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各类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纳入街道学习,每年不少于 1 次,并将落实学习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评定内容。 2. 积极组织参加区管干部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提升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3. 街道组织一次对街道党政领导、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和各办站所负责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班。 | 组织办 宣传办 安管办 | 各行政村 办站所 党政领导 | 2020.2(长期坚持) |
序号 | 整治整改项目/整改意见 | 整改措施(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涉及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3 | 安全生产机制体制不够完善。未以文件形式发布区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和奖励制度。虽然制定了区安全生产约谈办法,但没有开展约谈的相关资料。不少区未建立曝光制度。检查或采取购买服务方式检查各类安全隐患专业能力和隐患辨识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各区政府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工作部署落实有待加强。未制定并严格执行停产整改企业复产标准和验收程序。不少地区和部门应急预案过于简单,未及时修订,有的无演练计划。个别升级开发区未设立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徐庄高新开发区 2018 年升为省级开发区后,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部分区和开发区、园区投入机制不完善。 | 1. 认真宣传《高淳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关注关心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并抓好落实执行。 2. 认真落实《高淳区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要求,按照办法严格落实对发生较大事故、有影响事故及事故多发频发地区和企业进行约谈,并规范程序、建立台账。 3. 完善安全生产公开曝光制度,对存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地区或企业进行公开曝光,组织新闻媒体跟随明察暗访、跟进整改督办、***落实问效。 4. 依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力量,深入开展街道“城市风险(源)普查辨识建档及厘清责任确认组网”行动,提升风险隐患辨识能力。加强第三方机构在高淳范围内执业活动的监管,规范其服务行为。 5. 严格执行落实停产整改企业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 6. 立足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及时组织修订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政府、部门、企业预案有效衔接;严格按要求开展评审并及时公开发布;按要求细化制订各类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抓好演练实施。 7. 严格执行街道安监能力建设标准,确保安监机构人员、装备、经费“三落实”。 8. 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刚性约束,足额保障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 宣传办 组织办 安管办 | 各行政村 有关部门 | 2020.5(长期坚持) |
4 | 信用监管开展乏力。进入“黑名单”企业少,近年来未实质性利用黑名单机制对违法市场主体开展惩戒。 | 1. 开展安全诚信等级评定,引导企业自觉签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承诺书,提升自管自建意识。 2. 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及时将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违法典型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倒逼企业合法、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3. 对纳入“黑名单”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在企业参与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资质审核等方面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 安管办 | 各行政村 有关部门 | 2020.5(长期坚持) |
5 |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还不够及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19〕22 号)后,南京市尚未制定具体贯彻举措。部分《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未转发或未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贯彻落实不到位。 | 1.迅速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传达执行,并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落实。 2.全面启动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和专项整治,组织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排查,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推进《意见》实施。 | 党政办 安管办 | 各行政村 有关部门 | 2019.12(长期坚持) |
6 | 未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充分体现安全生产工作。市、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安全生产工作篇幅过小,与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重要性不相符合。 | 1. 科学研判区域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加强重点工作筹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及具体措施,统筹推进督促落实。 2. 将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纳入办事处年度重点任务分工,定期组织督查督办、调度推进、***问效。 | 党政办 | 安管办 | 2020.2(长期坚持) |
7 | 安委会牵头作用发挥不够。市安委会未将年度工作要点向成员单位进行责任分工,明确承担单位。例会制度未很好落实。不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正常,有的季度例会少。未制定专委会工作规则、工作方案,未定期向市安委会汇报本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大部分地区虽然制定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并对有关部门进行了考核,但考核结果运用不全面。 | 1. 及时调整充实安委会及其专业委员会组成,加强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2. 推动街道安委办实体化运行,按要求配齐配强机构人员;落实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成员单位年度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借助巡查、督查、考核等有效手段督促各级各部门推进工作落实。 | 组织办 安管办 | 各行政村 有关部门 | 2020.5(长期坚持) |
8 | 人大、政协未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建言献策安全生产工作不充分。人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作用、政协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作用未有计划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尚未建立。 | 1. 街道人大采取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年度报告等方式,每年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不少于 1 次,推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解决。 2. 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团体、新闻媒体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实施监督、提供线索。 | 党政办 | 组织办 宣传办 | 2020.5(长期坚持) |
9 | 党委(党组)中心组安全生产理论学习不系统。所查部门大多存在以党委(党组)等会议学习代替中心组学习的情况。 | 进一步完善党工委学习制度,将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纳入街道党工委年度学习计划。 | 宣传办 | 有关部门 | 2019.12(长期坚持) |
10 | 未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经查,部分区和部门未制订 2017、2018、2019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 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督促各村、办站所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分解,严格督促实施。 | 安管办 | 各行政村 有关部门 | 2020.5(长期坚持) |
11 | 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重形式、轻落实。责任书签订虽然实现全覆盖,但是内容千篇一律,未具体明确责任,抽查发现部门、基层负责同志对责任书内容不清楚,责任是否落实未***问效。 | 1.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要求、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列出责任清单,避免内容千篇一律,流于形式。 2. 细化分解责任书,与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相结合,结合年度考评对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确保目标责任落地见效。 | 安管办 | 各行政村 有关部门 | 2020.5(长期坚持) |
12 |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不足。一是执法监督基础设施落后,装备相对不足;二是行政执法水平不高, 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三是执法力度偏弱,事前处罚的力度不够。事前处罚数低于 50%,在全省排位靠后。四是部分街镇执法人员执法证过期。 | 1. 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基础和专业能力建设,改善基础设施,优化办公条件,增配专业执法装备。 2. 加强人员监管执法专业培训,开展执法队伍考核竞赛,提高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 3. 大力推广应用综合执法办案平台,实行执法行为全程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即时入库、结果公开、责任可溯,提升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4. 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强化事前处罚常态化,保持高压执法常态化;深入开展全员执法办案、“打非治违”执法行动及相关领域联合执法等行动,高标准制定完成年度执法指标。 | 安管办 | 相关办站所 | 2020.5(长期坚持) |
13 | 隐患排查整治未闭环。部分区隐患排查后治理情况未实现闭环管理,有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登记表无验收栏,个别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无验收责任人签字。个别地区和街道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未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没有整改,隐患排查治理未闭环。 | 1. 进一步细化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规定、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管理制度,抓好隐患排查、交办、整改、验收等重点环节,确保“五落实”落实到位, 实现闭环管理。 2. 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加大管控力度,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3. 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一患一档”并挂牌督办, 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或消极整改的,视同事故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挂牌隐患及时销号摘牌。 | 安管办 | 各行政村 有关部门 | 2019.12(长期坚持) |
14 | 对隐患和风险底数不清。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以外的风险区域、行业内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如九小场所,缺乏基础清单、底数不清。 | 依托一体化监管平台深入推进“城市风险(源)普查辩识建档暨责任厘清组网”工作落实,从社会面和重点企业两个层面摸清城市风险隐患底数,厘清责任清单,发挥社区、街道、企业安全监管作用, 落实分层分级管理,构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 | 安管办 | 各行政村 有关部门 | 2020.5(长期坚持) |
15 |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未及时调整到位。不少区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已经有 3 年未进行调整更新。 | 按照《高淳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区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要求,结合本轮机构职能调整、人员变动,督促各板块、各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党委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地落细落实。 | 安管办 | 各行政村 有关部门 | 2019.12(长期坚持) |
16 | 高效应急体系尚未建立。新一轮预案修编涉及到 19 个部门,46 个应急预案,一是预案的修订工作迟迟没有全面展开,二是全市各级各类应急力量底数不 清。三是应急联动机制不完善。 | 1. 迅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细化完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各类子预案;突出预案衔接,开展预案推演工作,确保预案精准实效。 2. 健全街道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建立健全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和信息库,加强与物资储备相关部门、生产企业、救援队伍的沟通衔接。建立重要物资监管、储备、调拨和配送体系。 3. 对各类应急力量进行摸底建档,全面掌握能力底数。按需建强配齐各类专业应急队伍、专家队伍, 组织各类应急处置情况训练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4. 健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联动互通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完善各级应急救援数据库,配备满足需求的装备及指挥器材。 5. 设置专职应急处置职能机构,建立配套的预测预警、组织协调、指挥调度、信息共享、救援协同等工作机制。 | 党政办 安管办 | 各行政村 有关部门 | 2020.5(长期坚持) |
17 | 事故隐患排查不够深入,整治不够彻底。1-8 月份工矿商贸事故同比上升 2.4%。 | 深入开展 27 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逐项细化明确整治整改问题隐患项目清单,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全面压降各类工矿商贸事故。 | 安管办 | 各行政村 有关部门 | 2019.12(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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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不完善、应急演练开展不正常。企业应急预案管理不到位,企业预案制订不完整, 备案管理不规范,不能很好地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有机衔接。部分企业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 | 1. 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事故隐患特点,确立应急预案体系,编制应急预案并完备。 2. 强化对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开展应急演练的督查指导。 | 安管办 | 各行政村 有关部门 | 2020.5(长期坚持) |
19 | 企业人员培训不到位。部分企业培训流于形式,特种作业人员未培训到位。部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承诺制度流于形式。企业虽然配备了安全总监,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约束效果不理想,有的缺乏履行职责的能力。 | 1. 加大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检查指导力度,规范培训组织形式、时间标准、教育内容、考核评定等培训工作落实,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2. 进一步规范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承诺制度,纳入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3. 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总监培训,推动企业安 全总监履行职责。 | 安管办 | 安管办 | 2019.12(长期坚持) |
固城街道落实省巡查反馈风险隐患整改清单
风险 类型 | 整治整改项目/整改意见 | 整改措施(目标任务) | 牵头单位 | 涉及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建筑施工方面 | 全市在建工程共 1975 个,危大工程 279 个,工程建设规模持续保持高位,建筑施工受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管控等因素影响,频繁停复工, 企业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重,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 | 1. 研究制定相关制度,以“精准化,差异化”为原则, 从源头上加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管理,科学制定秋冬季应急管控方案和重大活动保障方案,并适时调整启动标准,减少“一刀切”管控对施工安全的不利影响。 2. 对扬尘管控水平高,重点市政工程等,列入差异化管理工地清单。 3. 进一步完善应急管控清单,精细化应急管控相应级别和管控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对施工影响。 | 建管所 | 各行政村 环保办 | 2020.5 |
小型建设、维修装修施工监管力量较弱,事故易发。 | 1. 摸清区域小型建设、维修装修施工底数,建立基础清单,加强安全管控。 2. 加大对小型建设、维修装修施工监管执法力度。 | 安管办 | 各行政村 有关部门 | 2020.5 | |
消防管理方面 | 全市高层建筑 10000 余幢,超高层建筑数量多,地下工程 6300 万平米,大型综合体 57 家,这些场所人员密集、体量庞大、业态多元,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人员疏散慢、扑救难度大,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损失。老城区、街区、民宿等消防设施不足,博物馆、展览馆、文保单位多、人流量大,小商店、小餐馆等“九小场所”面广量大,“三合一”、群租群居场所屡禁难止。今年 1-8月份,消防部门共接警出动 6050队次,其中火警 4427起、抢险救援952 起;火灾造成 13 人死亡(其中 11 人亡于居民家庭火灾)、22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1100 万元。 | 1. 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暨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 扎实开展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督促商业综合体逐一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并开展达标创建,一年内100%达标。 3. 深化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对街道文物建筑逐一开展检查。 4. 开展小微企业、家庭作坊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建立工作台账,落实防范化解措施。 5. 深入推进“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对存在隐 患彻底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坚决予以关停或 查封。 6. 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发动街镇、公安派出所严格按照《群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导则》实施联合整治,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加强火灾防范工作。 7. 加强对民宿客栈的排查检查。 8. 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并按期完成整改销案。 | 派出所 | 各行政村 派出所 农服中心 民政办 文体站等部门 | 2020.5 |
城镇燃气方面 | 全市燃气使用量大,餐饮企业,特别是小餐饮使用燃气的安全意识不强,燃气安全知识培训不到位,燃气使用操作不规范,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 | 1. 加强餐饮企业特别是小餐饮使用单位燃气使用安全常识宣传和培训。 2. 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提高餐饮单位燃气使用安全意识。 3. 加强执法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隐患。 4. 将燃气使用安全监管纳入网格员日常隐患排查重点,时时防控。 5. 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燃气设施设备技术、安全监测。 | 建管所 | 各行政村 综合执法大队 | 2020.5 |
民生 领域 方面 | 老旧小区电梯老化、超期运行,居民区内小餐馆使用液化气钢瓶,安全风险点多、面广、量大的特点更加突出。 | 1. 加强老旧小区电梯监管,摸清老旧小区电梯老化、超期运行底数,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督促物业管理单位按时维修更换,在时限内完成整改。 2. 组织小餐馆液化气钢瓶使用情况排查,强化监管检查,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 建管所 | 各行政村 市场监管分局 | 20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