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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0日发表  


    

    

    

    

    

  浦政办发〔201722 

    

    

  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 

  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浦口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13 

    

    

    

    

    

  南京市浦口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7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浦口区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深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得到进一步管控,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型企业全部实施搬迁,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信息共享,进一步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防范遏制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区域协调联动发展,积极推进化工行业转型,至2020年,全区化工生产型企业100%实施关停转迁,制药行业企业100%实施搬迁。 

  二、治理任务 

  进一步明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责任,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港口、码头和城镇燃气经营使用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淘汰关闭工艺技术落后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副巡视员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区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相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明确专门人员和专门科室负责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建立综合治理工作联络人和联席会议制度。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从20171月开始,至2019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4月)。各街道(场园区)、区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工作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4月至201712月集中整治,20181月至201910月深化提升)各街道(场园区)、区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开展督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 

  (三)总结阶段(201911月)。各街道(场园区)、区各有关部门总结经验成果,2019111日前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区安委办,由区安委办汇总后报区政府和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治理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全面摸排风险。根据***安委会制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物流园区、港口、码头和城镇燃气经营使用等领域的安全隐患,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文广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发改局、区邮政公司、区消防大队、区交警大队,市交管局九大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区安监局牵头,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卫计局、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3﹒突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结合风险评估结果和现实管理状况,排查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风险和隐患。(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交运局、区商务局、区文广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二)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1﹒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根据国家公布的高危化学品目录,加强高危化学品管理。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督促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安全监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信息共享机制。201712月底前,建立健全全区重大危险源档案,完成重大危险源专家会诊检查工作,并形成专家会诊检查隐患清单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区安监局牵头,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卫计局、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完成) 

  3﹒加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关闭力度。对存在下列问题的企业实施关闭: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与周边居民区和重要公用建筑设施防火间距、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企业生产装置长期停车、装置重启存在不可控安全问题的;消防部门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且在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其他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街道(场园区),2018年底前完成) 

  4﹒全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区安监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交运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5﹒全面启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根据关停转迁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搬迁工作。(区经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完成) 

  6﹒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要求,落实各部门、各企业和单位的责任,依法细化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准入门槛,加强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装货前运输车辆、船舶、人员、集装箱、罐体及单据等查验制度,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制度,严把装卸关,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对调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起重运输设备维护、检查和管理,防止调运过程中设备损坏导致危化品脱落引发事故。(区交运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邮政公司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7﹒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进一步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避免前清后压、反复占压,杜绝新增隐患。按照上级对市、区级油气输送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的明确,构建全区油气输送管道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管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巡护和管控,全面提升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水平。(区发改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法制办、区规划分局、各街道(场园区)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监管责任体系。根据国家及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结合我区实际,厘清部门职责范围,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具体内容,消除监管盲区。(区安监局、区编办牵头, 区法制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2﹒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及省、市、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区编办牵头,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发改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3﹒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部门联席会议运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能力。(区安监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6月底前完成)  

  4﹒强化危险化学品科研安全监管。强化危险化学品小试、中试、工业化试生产等科研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据省政府出台相关制度要求,明确相关实验室、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车间以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防范事故发生。(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各街道(场园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2017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四)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 

  1﹒统筹规划编制。要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编制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消防专项规划时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区经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规范产业布局。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加强城市建设与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的规划衔接,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加大园区外化工企业安全环保整治力度,重点区域全面实现无化生态保护区域。沿江地区重点实施压减、转移、改造、提升计划。加大沿江危化品码头资源整合力度,提升岸线利用率。禁止限制类项目产能(搬迁改造升级项目除外)入园进区。(区发改局、区经信局牵头,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落实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江苏省石化产业布局要求及南京市石化产业发展实际,严格限制过剩产能,充分利用产业政策、安全、环保、节能、价格等措施,引导过剩产能转移和低端产能退出;对区域主体功能定位不符合南京市《关于优化全市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的意见》(宁委发〔201623号)要求的,安全环保不达标的化工企业必须转型、转移、改造或关闭。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南京市新增制造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16年)等产业政策要求,立即淘汰列入淘汰目录内的工艺技术落后、安全隐患大、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产能。严格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委发〔201656号)减化作要求,实一企一策,明确关停、转移、升级和重组工作要求,对不符合当地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不具备安全环保条件的化工企业,坚决予以淘汰。(区经信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街道(场园区)履行属地管理责任,2017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持续推进)。 

  4﹒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自20171月起,一律不批准化工集中区外化工企业(除化工重点监测点和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及油品质量升级、结构调整以外的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省政府制定的以生产工艺技术与装置能力、安全环保指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产品质量等级等为主要内容的化工产品综合性规范条件或地方标准。严格执行省政府制定的关于内河散装化学品船的地方标准,提升内河散装化学品船本质安全水平。(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5﹒严格安全准入。建立完善涉及公众利益、影响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建设项目公众参与机制。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实施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区发改委、区经信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6﹒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的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强化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及储存设施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依法严肃追究因设计、施工质量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区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7﹒提升经营储运环节安全水平。化学品储存罐区建设要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确保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确保与周边场所的距离满足规定要求,必须设置自动控制系统。提倡危险化学品集中经营、集中储存、推进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提高运输器具质量标准,严格从业人员培训和资质管理,强化运输全过程管理(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五)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安全生产文件要求,结合年度执法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符合性审核,提高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区安监局牵头,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文广局,区邮政公司、区消防大队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严格作业现场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作业过程管理,特殊作业严格履行作业审批制度,落实专门监护人员,管控作业风险,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推行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督促企业落实承包商管理制度,严格承包商资格审查,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和承包商考核评估,对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实行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区安监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全面推行重点防控措施。涉及光气、液氯、液氨、硝酸铵、硝酸胍等物品且与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生产经营企业储存场所,一律停止使用。凡是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凡是未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的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未设置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区安监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建设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认真落一书一签要求。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出口单位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要求,确保将危险特性和处置要求等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传递给下游企业、用户、使用人员以及应急处置人员。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托运人要采取措施及时将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相关信息传递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5﹒推进科技强安。推动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新建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装置必须装备安全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加速现有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智能工厂,利用智能化装备改造生产线,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大力推广应用风险管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管理方法手段,加强消防设施装备的研发和配备,提升安全科技保障能力。(区安监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科技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6﹒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不同行业特点,积极采取扶持措施,引导鼓励涉两重点一重大业创建二级标准化,选树一批典型标杆,创建一级标准化企业,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形成安全标准化升降级机制,提高标准化运行质量。(区安监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发改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7﹒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加大事前执法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曝光力度。(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邮政公司、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2019年深化提升) 

  8﹒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推动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9﹒建立实黑名单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将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公示,定期在媒体曝光,并作为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确定的重要依据。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南京),进一步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区信用办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人民银行浦口支行、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10﹒严格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督促各地区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含装载危险化学品船舶的洗仓水),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区环保局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六)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1﹒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以及检查设备设施配备标准,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75%,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区编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安监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邮政公司、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2﹒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中介机构力量的培育,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监管效果。(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卫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邮政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严格安全、环保评价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加强安全、环保评价机构的日常监管,严格规范安全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有不良记录的安全、环保评价机构,依法严厉处罚,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媒体曝光。(区环保局、区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4﹒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巩固欧盟在化工园进行的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试点成果,鼓励我区化工企业借鉴采用国际安全标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鼓励化工企业借鉴和学习国际先进安全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运用国际先进风险评价模型进行风险分析和辨识。(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1﹒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登记。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区安监局牵头,区经信局、区交运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2﹒建立全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含进口)、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企业大数据库,形成政府建设管理、企业申报信息、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综合信息平台。鼓励企业建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提高企业自身安全管理能力。推广运用危险化学品行业电子标签,探索实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电子追踪标识制度,及时登记记录全流向、闭环化的危险化学品信息数据,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安全管理及信息共享。(区经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1﹒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制定更加规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接处警和应急处置规程,完善现场处置程序,探索建立专业现场指挥官制度,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推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应急处置。(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712月底前完成) 

  2﹒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危险化学品应急方面的投入,大力支持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演练和装备、器材、物质配备。制定专项资金使用制度。探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事故处置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方法。(区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强化危险化学品应急队伍建设。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化应急救援能力,涉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专业队伍,符合建队标准的企业,应当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加强处置事故的车辆和特种消防器材研究和配备,提高处置能力。(区安监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4﹒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演练要求,积极推行使用应急处置卡。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相关预案衔接畅通。督导企业开展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实操演练和模拟推演。(区安监局负责,2017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深化提升) 

  (九)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1﹒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建立定期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公众开放日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正面主动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与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区安监局牵头,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文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2﹒加强化工行业管理人才培养。推动化工行业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化工安全网络教育,推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学历教育,加强化工企业安全总监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区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3﹒加快化工产业工人培养。推动化工企业通过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和学徒制等方式,加快产业工人培养,确保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达到岗位技能要求。(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依法治理。 

      强化落实法律法规。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有关法律法规,立足全区特点和发展要求,推动制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专门要求,监督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区安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按照实际需要稳步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场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于2017418日前将本地、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报送区安委办。各有关部门要分别确定1名分管负责人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并将名单报送区安委办。 

  (二)各街道(场园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6日前向区安委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区安委办要对各街道(场园区)、各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区安委办联系人:戚荣国   电话: 58281746 

    

    

    

    

    

    

    

    

抄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 

      区委各部门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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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平安高新区
  2. 德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德庆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3. 剖析问题找准方向
  4. 干实事转作风抓项目促效益
  5. 2020年度中共武胜县委办公室部门决算
  6.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05:23:53
  7. 揭阳市文化志愿者禁毒宣传文艺演出成功举办
  8. 权威发布四会市诚信红黑榜(第十三期)出炉
  9. 街道社区管理中心督查指导社区党建工作
  10. 我区召开第四季度消防安全会议
  11. 我区警方破获案值达4000万的特大走私香烟案
  12. 东融战略和366工程催生园区发展竞争力
  13. 开展志愿服务争做时代雷锋
  14. 创一流人居环境建幸福平安大旺
  15. 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副)产品直销店通过验收
  16. 童心向党筑梦成长——2021年德庆县教育幼儿园庆祝建党100周年暨大班毕业典礼活动
  17. 奥瑞金包装公司首月生产取得开门红
  18. 公安部通报公安机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和公安系统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表彰活动等有关情况
  19. 四会市社保局开展诚信建设进社区宣传活动(2021年第三季度)
  20.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05:23:53
  21. 刘奇葆在江西调研时强调传承弘扬红色传统走好新的长征路
  22. 警惕房产中介非法集资三个套路
  23. 培厚家庭文明的累土
  24. 武出人生的精彩
  25. 区领导带队赴佛山禅城区考察学习
  26. 赖泽华牵头督办市政协重点提案集思广益办优质提案全力以赴建一流园区
  27. 封开县林业局干部职工开展绿道越野竞赛活动
  28. 市平安创建暨社会管理综治形势分析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9. 下决心打造高水准高水平国家级高新区
  30. 德庆县考察组到我区开展学习交流
  31. 焕发公司工会举办叉车技能比赛
  32. 建立合作框架协议推动项目加快落地
  33. 中共肇庆高新区国有企业委员会成立
  34. 大旺至端州牌坊东201路公交线开通
  35. 市采访组采访报道我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就
  36. 2019年德城第三小学传统武术进校园活动简讯
  37. 关于肇庆市现代筑美家居有限公司等企业认定总部企业的公示
  38. 关鹏主持召开区党政班子联席会
  39. 四会市住建局开展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40. 武胜县应急管理局陪同市局复查武胜县瑞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1. 揭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闲置校园校舍管理工作的通知
  42. 欠费不停供政策要口惠实至
  43. 市环保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
  44. 市委组织部到我区调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45. 我区多举措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46. 2015国际农商品牌发展论坛在京举行肇庆专场论坛探讨品牌农业发展
  47. 马兴瑞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2017年4月1日)
  48. 把人才工作摆在发展的优先位置
  49. 关于发放2019年社工一级建造师全科审计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等仍未领取证书的通知
  50. 韦锦文调研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单位
  51. 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行政机关
  52. 区妇联开展亲子共读会
  53. 我区举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诗歌朗诵会
  54. 健康档案齐来建幸福生活大家享
  55. 市三旧改造工作督导组到我区督导工作
  56. 法治教育需宣讲新版法规记心中——宁支雄律师到德庆县回龙中学开展法治教育宣讲活动
  57. 广东奥瑞金包装公司举行开业典礼
  58.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新闻发言人就军队建设十四五总体规划编制等答记者问
  59. 封开县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60. 区领导走访慰问挂钩帮扶贫困户
  61. 迎省运贺元宵舞狮比赛创佳绩
  62. 封开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情况表
  63. 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各重点项目
  64. 关于2019年揭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开选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的公告
  65. 我区举办提升办公室业务能力专题培训班
  66. 大华农与珠江水产研究所举行篮球友谊赛
  67.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68. 加强交流合作共赢
  69. 深入推进工作树立良好形象
  70. 区总工会赴四会广宁怀集交流学习
  71. 德庆县博物馆举办丰富活动迎518国际博物馆日情况
  72. 聚焦大湾区蓄力产业项目——肇庆新区上半年成绩盘点
  73. 省国土资源厅调研组到我区调研
  74. 广安市武胜生态环境局关于武胜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75. 四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诚信宣传进社区主题活动
  76. 打击非法洗砂行为
  77.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令)
  78. 中国外贸韧性十足
  79. 2016年封开县供销社部门决算
  80. 市政府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组到我区检查
  81. 徐萍华赖泽华等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向深入
  82. 肇庆新区奏响新型城市化绿色畅想曲
  83. 突出文化特色建设精品工程
  84. 城市大建设大整顿大管理改变生活
  85. 携手推进中恒大旺项目建设
  86. 区妇联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
  87. 广工揭阳理工学院(筹)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管理教辅人员公告
  88. 我区各部门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党代会精神
  89. 以保姆式服务助推企业加快发展
  90. 欢迎雅居乐公司到我区投资
  91. 香山初级中学召开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动员大会
  92. 应急演练保平安
  93. 外交部就中方将推出国际旅行健康证明等答问
  94. 提个醒——2020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开始啦
  95. 四会市民政局开展诚信宣传进校园主题活动
  96. 旅游战略提升揭阳游质量
  9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9 05:24:01
  98. 桂竹园岩
  99. 2018年封开县公安局预算
  100. 封开县科学技术奖评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