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宁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JNZX1205106号提案的答复
魏小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新型研发机构创建和培育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新型研发机构推进情况
2020年江宁区新增市级新型研发机构33家,占全市29.2%(113家),孵化和引进企业1156家。全区累计市级新型研发机构92家,占全市28.5%(323家),孵化和引进企业2144家,集聚科研及管理人员4239人,其中研发人员3605人,硕士以上人数2068人,专利申请量2382件。2018、2019两年我区共有25家新型研发机构获市级绩效优秀,占全市27.4%,全市第一,共获得绩效补助675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区新型研发机构整体推进情况良好,特别是通过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成效显著,已正式落地运营;但是,尚有少数新型研发机构仍处于初创期,建设速度缓慢,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新型研发机构和其孵化企业都是初创型企业,研究方向比较前沿,很多研发成果暂时还处于理论阶段,距离实际场景的应用转化还存在一定的距离,有些研发的技术难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求,尚未具备规模化生产经营能力;二是在手在谈新研项目储备不多。疫情以来,高校校园封闭,导致园区和高校团队双向无法互访,直接影响了一批新研的推进。去年已签约落地项目,同样因为受到疫情期间人员隔离等因素影响,设备采购、商务合作无法正常开展,项目运营进度普遍较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121”战略和“两落地一融合”工程,进一步提升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质效,打造一批国际一流的新型研发机构,我区将继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成运行高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推进全区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加快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产业升级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一)校地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一是建立校地合作机制。组建成立“江宁区校地融合办公室”,结合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对企业科技需求及驻区高校科技成果资源开展联合调查摸底,建立线上线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需求库和项目库,积极引导企业与驻区高校建立战略联盟,实现高校科技创新服务资源向企业的开放服务;组织驻区高校的专家学者开展校地融合专题调研,为校地深度融合发展提供决策参考;结合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分产业、分行业组织专家与园区、企业开展专题对接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及产业创新能力提升。二是促进高校创新动力。以“两落地、一融合”为攻点,推进“两落地、一融合”专项行动计划顺利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常态常效。打通高校院所创新资源溢出与落地通道,布局一批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加速一批新型研发机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加快推进东大科技园、南大科技园、金科院大学科技园等大学科技园建设,推动江宁大学城向科技城转型,实现源头创新与产业化深度融合的“化学空间”。三是激发科研人员创业潜力。鼓励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主动走向市场,围绕市场关注点、技术薄弱点、产业空白点,进行应用研究、技术革新。推动校地人员采用“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双向挂职的形式参与我区产业发展,有效***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脱节、高校学科方向与地方主导产业契合度不高、科研队伍与市场距离过远等问题,为江宁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加充沛的创新动能。
(二)量质并举,加快新研机构建设进度
一是保证新型研发机构数量增长。按照“储备一批,建设一批,发展一批”总体思路,确保我区新型研发机构数量稳步提升,推进各园区与高校院所融合对接,严把“六大要素”,继续签约落地新型研发机构,抓好储备项目推荐签约工作,力争签约数量继续在全市领跑,保持我区新型研发机构良好发展态势。二是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快速落地。做好已签约新型研发机构的***服务工作,确保新型研发机构工商注册、研发人员、办公场所尽快到位,积极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没有到位的问题。重点促进各新型研发机构的成果转化能力,通过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打通校地融合渠道,将高校科研资源与地方主导产业相结合,使科研成果在地方上的实现转化,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三是确保新型研发机构通过市级遴选。根据南京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备案条件,督促已签约的新型研发机构工商注册、研发人员、办公场所尽快到位,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落地,确保机构主体实际运营,尽快尽早达到市级遴选条件,组织推荐市级遴选认定,推进我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四是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加大自身能力建设,引导新型研发机构核心团队增添持股的职业经理人,提升运营管理在新研架构中的优先级;引导新型研发机构联合园区科技企业进行成果嫁接,提升研发起点,缩短研发周期;引导新型研发机构拿出核心成果与龙头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在市场化进程中间接将科研人才团队领衔转化为更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领衔。
(三)全面服务,提升新研机构运营能力
一是集成政策扶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能力提升。通过“一对一”辅导,“面对面”宣讲等一系列举措,辅导有资质的新研申报高企及各类项目;鼓励各园区对新研产品能够采用首购首用,增加产品的推广及收入,并推荐新研申报工信局的“创新产品目录”。一方面建议市级层面建立国有背景金融资本,对初创期和发展阶段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支持建设,从而吸引风险资本进入;另一方面鼓励新型研发机构自身主动对接社会资本、设立产业基金,为机构以后的发展赋能,助力机构快速成长,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资金、人才、服务等各类资源向新型研发机构集聚。二是建立参观培训机制,帮助新型研发机构能力提升。定期分产业举办专场交流活动,通过参观、学习、座谈等方式,帮助新研互相学习相互促进。开展了相关产业对接活动,链接更多资源。三是集聚高端资源,培育重点新型研发机构。围绕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全面提升国际科技合作水平。一方面以各园区生根国为重点,通过海外高端院校、顶尖人才牵头、龙头企业主动参与等方式,推进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高端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另一方面加大现有发展基础较好新型研发机构科研成果和企业孵化力度,催生重大突破性成效,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开发一批重大“杀手锏”科研成果和拳头产品,不断提升基础较好的新型研发机构品牌效应。四是坚持建管并举,加强动态管理与监测。根据市级新研绩效办法及高水平新研培育工作方案,开展分类指导。遴选优秀机构,给予重点支持,高标准培育。对运营成效差的机构,甚至存在违规违法现象的机构,及时与市局做好沟通,做好清退工作。
(四)强化考核,保障推进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推进和督查长效机制。为了强化我区新型研发机构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区委、区政府建立“周推进、月调度、季点评、年考核”的推进机制,并根据区领导专题调度会上要求,开展重点任务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快速解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中存在的各个阶段性难题,加强对各高新园区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为我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进工作提供机制保障。二是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体系。聚焦重点目标任务,坚持激励约束并重,将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科技成果、项目落地等情况纳入各高新园区年度综合考核,对完成基本目标任务及超额完成任务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取消区级层面年度评优资格。设立目标任务考核奖和超任务考核奖,激励各高新园区大力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工作。
联系人:潘慧莉
联系电话:8710867
南京市江宁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