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谷里街道2021年汛前检查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扎实做好2021年防汛防旱防台工作,全面掌握防汛安全风险隐患,及早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我街道安全度汛,根据南京市江宁区防汛防旱指挥部下达的《关于开展2021年汛前检查的通知》(江宁防指〔2021〕2号)文件要求,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汛前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汛前检查责任制。按照“查严、查细、查实”要求,各村(社区)及各相关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成立汛前检查工作小组,明确各类工程汛前检查的责任人。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汛前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检查责任人要对检查结果全面负责。
二、全面查清险工隐患状况。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员对街道范围内的水库、河道堤防、重点塘坝、撇洪沟进行全面清杂、清理,并对涵闸、泵站、涉水在建工程、防汛消险工程、穿堤构筑物、行洪障碍以及易受台风影响的相关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查清险工隐患和防汛薄弱环节。特别是各村(社区)范围内的重点塘坝、撇洪沟的清杂工作,要不留死角的全覆盖清杂,要清杂到位,便于巡查人员发现问题。要高度重视对涉水工程、在建工程、排涝工程的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三、强化对非工程措施的检查。对全街道防汛水情遥测站点进行检查,保证各类设施正常运行;做好街道及各村(社区)防汛物资、器材、设备等储备和管理工作,认真查验现有物资、器材、设备等的数量和质量,对不符合要求或储备不足的,要及时增储到位;各村(社区)要成立防汛抗旱排涝抢险队伍,确保汛期抢险时拉得出、用得上。
四、要认真总结2021年汛期的经验教训,结合水情、雨情、工情变化,认真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对各类险工隐患要制定消险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分级负担的原则,加大投入,尽快消险。对暂时不能处理的,要逐一落实度汛应急措施,明确责任和责任人员,确保安全度汛。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阻水设施,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制定清障实施计划和方案,落实清障责任,明确责任人和时限,确保汛前完成清障工作。
五、汛前检查结束后,各村(社区)要及时上报汛前检查结果,并经各村(社区)主任(书记)签字盖章确认后,于3月2日前将表格原件上报街道水务站备案。同时,所报材料需以电子文档(文字、表格、照片等)发送至3138139***3@qq.com。街道将组织人员对汛前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