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市金融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金融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6月份在局内部和驻区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着眼创建国家和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重点工作,推动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检查等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增强安全意识,为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四、活动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主题,组织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一线职工开展大讨论,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细走实。(区金融局,驻区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分别组织实施)
2、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题活动。自下而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题检查活动,局各业务科室要立足自身实际主动对辖区内金融机构特别是监管权限范围内的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广泛开展电气火灾高层建筑装饰物等安全检查,要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落实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改措施,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区金融局,驻区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分别组织实施)
3、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宣传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要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各级要充分利用办公区相关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警言警句等。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发动,引导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区金融局,驻区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分别组织实施)
4、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暨“专项整治专题行”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暨“专项整治专题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到今年12月份结束。要用好“12350”举报投诉热线和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监督作用,畅通微信、政府网站等渠道,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督促整改落实和依法处置,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区金融局,驻区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分别组织实施)
5、开展学习宣传《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活动。要把宣传发动和推动企业学习贯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事项清单》作为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组织企业观看《江苏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教材——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专篇》、发放《清单》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做到对辖区监管权限范围内的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全覆盖,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清单》。(区金融局,驻区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分别组织实施)
6、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积极组织本单位和辖区监管权限范围内的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参加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等平台的知识竞赛,参与省危化品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区金融局,驻区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分别组织实施)
五、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各级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其中局办公室、金融发展科、监管(稳定)科分别抓好局内部、驻区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和督查其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是确保活动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防止脱离实际、简单化部署,防止搞形式主义。
(驻区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落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情况,请于2020年6月26前报送金融监管局邮箱jnjrjg0301@163.com,联系人:范兴安,电话:52190699;局各科室开展检查督查情况同步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