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区20212022学年中小学集体用餐配送膳食集中采购公告
江苏利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的委托,现就南京市雨花台区2021-2022学年中小学集体用餐配送膳食供应商进行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并取得向雨花台区各中小学提供集体用餐配送供货的资格。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雨花台区2021-2022学年中小学集体用餐配送膳食集中采购
采购编号:JSLY2021Z112
二、项目简要说明:
雨花台区教育系统今年约有6所校区学生需要集体用餐配送。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用餐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小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0〕108号)以及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南京市小学食堂规范管理工作意见》(宁教办【2015】4号)《南京市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控制规范》(宁教财【2018】47号)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我区在校学生用餐质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落实省市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把学校涉及师生生活的服务工作,作为建设惠民工程、创建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的指示。按(宁教办【2015】4号)文件中第六条“采购招标”之第三点:“区教育局负责统一实施本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和送餐企业采购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通过本次集中采购确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在合同期内,如遇省、市相关部门在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有新文件发布,采购方将依据新的文件要求提前终止或适当顺延本合同的执行期)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
3. 供应商的资质、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和配送能力等必须符合《江苏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审查细则(试行)》中关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相关规定。
4. 送餐专用车辆必须安装远程监控系统。
5.提供餐具生产商的合格资质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被食品安全部门有实际金额处罚的,有处罚通知书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不良记录由采购人认定,若供应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或入选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入选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南京市雨花区教育局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若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入选中标资格。
六、企业考察有关信息:
2021年06月29日至07月1日对新报名企业考察,考察内容不限于采购文件评分内容。
七、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发售时间:2021年06月22日至2021年0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发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69号方中大厦17A座 江苏利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售方式: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委托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购买。
费用:1、每个分包:600元整。
2、参展费用:600元/分包,购买采购文件时交纳。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开标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07月15日上午8:30-9:30,过时送达拒收。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5日上午9:30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富春江东街69号方中大厦17A座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5568181
九、展品接受信息: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展览要求兼顾安全性和评审需求,各参展商限1-2人进场,需身体健康,做好防疫,戴好口罩,展位面积(约2平方米/位)。展览内容以公司宣传彩页资料(50-100份左右)为主,展示企业的简易支撑展板不大于1*2米,,各家供应商根据展位面积综合考量摆放,不得现场加工食物,不得赠送赠品。所有参加供应商需无偿提供参展样品,宣传彩页中图片须为日常实物图片,彩页将作为中标后的抽查依据及佐证材料,供应商须对宣传彩页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内容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
勘察时间:2021年07月16日下午15:00-17:00供应商可自行前去勘察布展现场
布展时间:2021年07月17日上午7:30-9:30
布展地点:南京市软件谷小学(科才路6号)
联系人:刘飞 025-69691556。
十、公示媒体:
网址1: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http://www.njyh.gov.cn/ywdt/wsgs/)
网址2:江苏利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s://www.jslypm.com/)
十一、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5568181
采购人联系人:刘飞
联系电话:025-6969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