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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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5日-2021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84556816(政务大厅)/84628188 通信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秦虹路1号510室 联系人:南京市秦淮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京御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水质检测实验室项目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节制闸路15号象房村泵站内 | 南京御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南京苏绿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实验室位于节制闸路15路的象房村新泵站内,在泵站附属设施原有建筑的基础上进行装修改造成立水质实验室。实验室层高3.5米,面积约200平方米。实验室仅供象房村泵站使用,属于泵站的配套设备,仅为水质检测服务于象房村周边河流及水系。 | 水环境: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碱液喷淋废水以及浓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清洗废水和碱液喷淋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浓水一并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集中排放。 大气环境: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VOCs、三氯甲烷、四氯乙烯、氯化氢、硫酸雾、氨、苯、甲醇。经通风橱收集后,再经碱液喷淋装置+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收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1#排放,未能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固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预处理废料、实验废材、废试剂瓶、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滤芯、废水处理污泥、废弃实验用具,废滤芯、废树脂、预处理废料、实验废材、废试剂瓶、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弃实验用具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风机等运行噪声,厂界噪声值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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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1:50:4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