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司法局三举措服务保障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长江禁捕工作的***、批示精神,深入推进高淳区禁捕退捕工作,确保“禁渔令”得到严格遵守,高淳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以守土有责的使命感,为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工作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
一是织密普法宣传网。坚守电视、报纸传统媒体宣传主阵地,通过《法治高淳》电视宣传专栏,灵活运用律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宣传形式,严格执行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通过“高淳普法”“高淳司法”双微平台,将与长江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传入千家万户。充分发挥政法网格员、“三官一律”进社区等基层工作机制,利用电子屏、告知书等开展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法治宣传,发动广大渔民自觉遵纪守法,实施长江大保护。
二是严把法制审核关。全力做好涉及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工作有关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对农业农村局送审的《高淳区禁捕退捕重点水域长效管理办法》、《长江流域高淳区重点水域涉渔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积极与起草部门进行沟通,重点就文件的制定程序、主体内容进行审核,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是突显执法监督效能。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涉及退捕禁捕工作的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网上巡查、案件评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检查,对于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督意见,要求部门整改落实。加强相关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严肃处理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行为,切实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