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区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法律知识问答
1.选举区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区是如何划分的?每一个选区可以选举多少名人大代表?
选区划分应当坚持便于选民参加选举活动和选举组织工作,便于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便于代表联系选民,便于选民监督代表的原则。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
2.选民如何参加选民登记?选民名单在何时公布?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本选区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新迁入的和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人员,进行选民登记;对迁出本选区的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不列入选民名单,对死亡的人员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计算年满十八周岁的截止时间,以我市确定的选举日12月1日(含本日)为准。出生日期以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记载的时间为准。
各选区应当设立选民登记站进行选民登记,也可以按单位、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所辖范围进行选民登记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
3.区镇人大代表候选人是如何产生的?
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觉、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并由选举委员会向选区推荐,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向本选区推荐代表候选人。
选举委员会汇总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各选区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应当在选举日的七日以前公布。
4.选民怎样参加投票选举?
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居民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或者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
5.直接选举可否代为投票?代为投票有何具体规定?
直接选举可以代为投票。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的,经选举委员会或者由选举委员会授权选区选举工作小组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因传染病疫情正在接受隔离治疗、隔离医学观察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也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
6.直接选举时,如何确定代表候选人当选?
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选民直接选举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结果,应当于该选区投票结束的当日或者次日向本选区的选民宣布,并上报本级选举委员会审核。经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选举法确认有效后,公布当选代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