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解读
经区政府同意,区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0月10日现公布了《玄武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制订的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4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发函〔2019〕13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8〕12号)等文件的要求,在对辖区内现有小区配建幼儿园情况做详细调查后,结合区情实际,制定《玄武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工作方案》的主要工作目标是:依法落实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定,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聚焦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三、主要任务
《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务:
一是规划问题。对已有城镇小区未按标准规划幼儿园的、正在建设的小区按配建标准应当规划但未规划幼儿园的、分期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规划幼儿园但不能满足小区实际需要的、历史形成的一定区域内幼儿园短缺问题等情况进行了明确。
二是建设问题。对有幼儿园完整配建规划但未按要求开工建设或未列入首期建设的、对于在建幼儿园、对缩减少建的,要通过多种方式予以解决。对违反土地使用要求和规划,在幼儿园建设用地上进行其他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小区配建幼儿园应当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验收。
三是移交问题。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的监督落实,按规定办理移交和资产登记手续。加大联合执法治理力度,对符合移交条件拒不限期移交的开发建设企业,将其纳入企业征信档案,并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四是使用问题。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区教育局后,应当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加强对民办惠民园的政策扶持和动态监管。
四、工作安排
《工作方案》分两个阶段完成,一是摸底排查阶段,二是全面整改阶段。摸底排查阶段主要是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针对问题,逐项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销号管理制度。全面整改阶段主要是以问题为导向,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明确实际节点,逐一进行整改。
五、保障措施
《工作方案》有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玄武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主要承担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情况汇总、监督检查等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处的工作责任,确保妥善处理相关问题。三是加强督导督查。对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玄武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