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本级停驶封存***6辆一般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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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7日发表
12月31日,苏州市本级停驶封存一般公务用车***6辆。
2014年9月1日,中央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所有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中央和省统一安排部署,从12月31日开始,苏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入关键实施阶段,全面停驶封存拟取消车辆,保留机要通信应急用车、调研接待用车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据悉,对取消的公务用车,将以公开的形式规范处置,处置结果将向社会公开,处置所得收入上缴国库。经测算,此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本级节支率达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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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3 19:29:5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