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居民用水用气阶梯式价格方案施行
记者近日从合肥市物价局获悉,合肥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方案正式出台,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阶梯式水价实施方案,水价分为三级。
第一级,水量基数每年152立方米(含152立方米),基本水价调整为1.78元/立方米;2016年1月1日起到户价格调整为2.66元/立方米,2017年1月1日起到户价格调整为2.85元/立方米。
第二级,水量基数每年152-240立方米(含240立方米),基本水价调整为2.67元/立方米;2016年1月1日起到户价格调整为3.55元/立方米,2017年1月1日起到户价格调整为3.74元/立方米。
第三级,水量基数每年240立方米以上,基本水价调整为5.34元/立方米;2016年1月1日起到户价格调整为 6.22元/立方米,2017年1月1日起到户价格调整为6.41元/立方米。
城市供水到户价格由基本水价(含原水价格)、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构成。伴随着此次居民用水价格调整,非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也相应调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性服务用水归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调整为1.8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2016年1月1日起到户价格调整为3.20元/立方米;2017年1月1日起到户价格调整为3.40元/立方米。 2016年1月1日起居民污水处理费暂不调整,仍为0.76元/立方米,非居民污水处理费调整为1.20元/立方米;2017年1月1日起,居民污水处理费调整为0.95元/立方米,非居民污水处理费调整为1.40元/立方米。水资源费不分水种,调整为0.12元/立方米。(记者 王恺 范克龙 张鸣)
又讯 记者近日从合肥市物价局获悉,合肥市居民用气阶梯式价格方案正式出台,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阶梯式气价最终方案,气价分三档。第一档价格2.4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0-360立方米;第二档价格2.***元/立方米,年用气量360-1680立方米;第三档价格3.60元/立方米,年用气量1680立方米以上部分。
方案规定:对于多人口家庭,户籍人口以4口人为基数,经供气企业核实后,每户每增加1人第一档用户用气量基数每年增加60立方米;对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实行优惠,每户每月4立方米用气享受免费补贴政策;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2.52元/立方米。(记者 王恺 范克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