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拨物价补贴资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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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7日发表
根据省物价局、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关于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苏价综〔2014〕165号)有关规定,近日,省财政下拨物价动态补贴专项资金7909万元,用于对困难地区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等群体发放价格补贴。物价联动机制的实施,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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