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政协部门决算(2016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政协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政协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政协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召开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专题协商议政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的代表参加的协商座谈会等,对我区的大政方针和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二)通过召集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开展深入的调研视察等活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调社会各方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参政议政,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议和批评。
(三)积极组织委员通过视察和调研等,积极撰写委员提案,并督促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四)完成受区委委托召开的区级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代表参加的议政协商会议。
(五)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送阅件》、《建议案》和各类会议等多种方式,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沈阳市大东区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沈阳市大东区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政协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政协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02.21万元,同比增长81.7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0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2.21万元。
(二)支出总计799.72万元,同比增长49.8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25.5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6.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0.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59万元,医疗保障支出11.68,住房改革支出23.75。
2.项目支出174.20万元,主要包括政协委员调研、政协会议费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4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沈阳市大东区信访局2016年整体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5.52万元,项目支出174.2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9.7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590.0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4.20万元,主要是会议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11.68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1.6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3.75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22.8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汇缴公积金的支出。
(2)购房补贴0.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2批次、每次接待6-7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1万元,公务用车数量为2辆。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增加)1.81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3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1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6年大东区政协无政府采购。
2、行政机关运行费172.5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