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三个明确细化审计整改工作
近日,区审计局召开业务会,会议主要落实细化审计整改工作事项。会议要求对审计整改工作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具体要做到“三个明确”。
一是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是被审计单位和其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督促被审计单位要从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提高认识,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是明确整改的重点内容。向有整改任务的被审计单位及时发送通知,列明整改时限,并对整改事项逐一细化,逐项对照。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解决当前存在的具体问题,同时又要注重长效机制研究,实现“制度管人”。
三是明确整改结果的处理。向有整改任务的被审计单位明确审计机关依法将汇总的整改结果向领导机关报告,并按照要求适时公开。对拒绝整改、拖延整改、整改不利、弄虚作假并造成一定影响和损失的单位和部门,要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