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0年11月24日),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辽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皇姑店经营的黑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黑芝麻,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mg/g,标准指标应≤3,实测值为7.6,检验依据GB 5009.229-2016(第二法),生产日期/批号无,为散装商品。
(二)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河市场监管所对辽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皇姑店经营场所于2020年11月12日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无黑芝麻在售。已查明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数量10kg、销售数量10kg。
(三)辽宁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皇姑店已于检验报告送达当日在经营现场显著位置发布不合格产品召回公告。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7日
撰稿人:闫妍
审核人:张海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