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区人大第37号关于昆山中路8巷8号小花园中大树挡光问题建议的办理复文
代表姓名: 王黎黎
建议编号: 区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37号
主要内容:
位于昆山中路8巷8号的小花园中大树由于长期无人修剪,大树长的过高过大,距离两边居民楼较近,造成居民楼严重挡光;而且春夏时节,虫子较多。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居民对此反响较大。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忙协调解决该问题,能对大树进行定期修剪!
承办单位: 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经办人姓名: 郑海
联系方式: 86847370
办复情况:
位于昆山中路8巷8号的小花园中大树由于长期无人修剪,大树长的过高过大,距离两边居民楼较近,造成居民楼严重挡光;而且春夏时节,虫子较多。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居民对此反应较大。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忙协调解决该问题,能对大树进行定期修剪!非常感谢!
经过了解昆山中路8巷8号原产权单位为五三厂,现五三厂移交给皇姑区房产局对其进行管理。按照《沈阳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五条 第四项“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其管理单位管理”,所以昆山中路8巷8号须由皇姑区房产局对整个园区进行日常养护及管理工作。
代表意见: 满意
办复日期: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