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区人大第157号关于改善珠江小区无健身器材建议的办理复文
代表姓名: 纪晓楠
建议编号:区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157号
主要内容:
珠江小区是一个老旧小区,共有7幢楼宇,居住807户,约2000人口。二十余年来,小区内一直没有健身娱乐等相关器材。
现对珠江小区无健身器材的情况提出建议:根据该小区公共面积使用情况,建议在大渡河街67#楼与69#楼之间,投放健身娱乐器材,使居民能有一个健康舒适的活动场所。
承办单位: 皇姑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经办人姓名: 耿绍学
联系方式: 86204629
办复情况: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珠江小区无健身器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及我区全民健身需要,我区社区健身器材覆盖率已达到了100%。近年来,我区对社区文体设施投入的经费也在逐年递增,基本上满足了市民健身需求。同时,在后期维修维护管理上也不断寻求解决办法和采取有效措施。
二、您提出珠江小区大渡河街67#楼—69#楼之间的器材安装地点,我局人员进行了实地勘查,就地面情况看暂不符合健身器材安装条件(硬覆盖面积不足),安装前需补足器材安装位置硬覆盖面积。
三、健身器材的配置安装需由安装地点所属的街道社区先征得附近居民同意,然后向我局提出申请,我局将按照全区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均匀覆盖、普遍受益的安装布局原则,在省市体育局拨付或我区采购健身器材后进行下一步的落实工作。
四、建议舍利塔街道办事处、紫东社区也积极与区小区改造办公室沟通联系,在今年小区改造中配备健身设施,满足居民健身需求。
五、我局将积极争取省市等上级部门扶持及区财政投入,为我区配置更多的公共健身器材,更好的满足群众健身需求。
作为主抓群众体育工作的部门,我局有信心把皇姑区的群体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使皇姑区的全民健身工程真正成为百姓的一项惠民工程。
感谢您对皇姑区体育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代表意见: 满意
办复日期: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