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环保皇姑分局工作总结
皇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环保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各项举措,加大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不折不扣的完成了市、区下达的任务指标。
一、过去五年工作总体回顾及2017年工作主要成效
(一)过去五年工作总体回顾
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部署, 2015年成立了皇姑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任组长,区发改局、区城建局等11个成员单位组成的皇姑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扎实推进皇姑区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先后下发了《皇姑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皇姑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皇姑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暨铁锤拆炉工作实施方案》、《皇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皇姑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文件,全面推动环保工作的落实。
全面落实市蓝天行动工作目标责任状,区政府召开了蓝天行动启动大会,下发了《皇姑区蓝天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15-2017)》,将“蓝天行动”工作细化为42项具体任务,分解到全区17个委办局和8大功能区共25个相关单位,全区各部门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已经建立。
积极推进大吨位燃煤锅炉脱硫除尘改造工作,辖区内37台大吨位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脱硫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和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率先在全市民用供暖领域开展了煤改清洁能源试点工程,完成了明廉、昆山等四座民用供暖燃煤锅炉房的清洁能源改造工程。
全面实施抗霾攻坚行动,圆满完成了铁锤拆炉工作目标。在全市率先以区政府名义编制了《皇姑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暨铁锤拆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皇姑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的通告》。成立了主管区长任组长,环保、房产、公安、执法、功能区等20个单位和部门在内的铁锤拆炉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和定期调度制度。王新北区长多次召开区长办公会议,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有效推进了锅炉拆除工作进度。全区累计拆除燃煤锅炉523台,拆除量位居全市首位。
为解决长期困扰皇姑区的北部经济区污水直排南小河的问题,积极争取市环保局补助资金150万元,组织北部经济区和首府新区推进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完成了日处理1500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解决了长期污水直排问题。
编制完成《皇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并与区城建局等部门签订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状。组织区经信局等部门开展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开展了排查工作,我区无“十小”污染水环境企业。加强对沈飞公司和新乐表面处理公司两家涉重金属企业的专项监管工作,完善涉水企业监督管理清单,督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建立了水质监测长效管理机制,每季度对饮用水源进行采样监测,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水质变化动态,通过采取“管住源头,监督过程,治理末端”三管齐下的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对区内北陵水源地等五处水源地31眼井周边环境进行了集中检查,关停了北陵水源地9号井,确保了皇姑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在100%。
全力推行环保审批改革,对区内城市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7大类51个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豁免审批;对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地产项目由过去的报告表审批降为登记表审批,2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地产项目简化审批手续直接备案审批。举全局之力,清查2003年以来审批但未验收的项目,按区域、类别分配任务,外部借力区里横向部门,清查补办验收手续487家,在建项目37家,不具备验收条件的2家,已经取消1251家,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开展了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工作,辖区内的21家加油站、86台油罐车已经100%完成了油气回收改造工作。
率先在全市与区妇联在华晨社区、寿山社区举办了“善待地球从节约资源做起”跳蚤市场易物集市活动,倡导更多的家庭将闲置物品“以物易物”,降低垃圾产生量及回收量,践行循环利用,绿色低碳的环保理念。
(二)2017年工作主要成效
1、100%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工作
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先后召开了区长办公会议、区委常委会专题部署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以区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将26项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共接到35批1***件交办件,其中重点案件2件。交办件主要涉及环保、城建、执法等部门,其中以大气污染、餐饮油烟污染和市容环境投诉为主。皇姑区1***件交办件已经彻底办结,办结率100%,其中重点案件2件的解决率100%。
2、 抗霾攻坚行动成效显著
以区政府名义印发了《皇姑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沈皇政办发〔2017〕12号)、《皇姑区2017年抗霾攻坚作战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将《方案》中的5类65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全区30个相关责任部门。
2017年市下达的减排指标是削减二氧化硫890吨,氮氧化物315吨。按照市拆除标准,已拆除了燃煤锅炉59台,超额完成责任状任务29台。皇姑区供暖公司的13台大型燃煤锅炉与新北热电就“特许经营租赁合同”事宜达成一致,现已施工联网改造,并网改造面积达530万平方米。全区37台大型燃煤锅炉全部进行脱硫除尘升级改造和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
皇姑区交通分局、皇姑区环保分局、皇姑区市场监督局、皇姑区执法市容局、皇姑区公安分局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无照无证超范围经营汽修企业采取关停措施。目前关停三环以内手续不全修理厂47家,对8家无环保治理设施的违规喷漆房实施查封。
加大对餐饮企业VOCs整治工作力度,开展露天烧烤治理联合执法工作,对169家烧烤店进行检查,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完成率为100%。
辖区内的21家加油站、86台油罐车已经全部完成了油气回收改造工作,100%完成了油气回收任务。
3、全面贯彻落实“水十条”
对北运河及卫工河等环城水系沿线的新北泵站、崇山东泵站、崇山西泵站3个泵站的4个泄洪口、北陵湖引排水口和21个雨水口、卫工河皇姑段的9个排污口进行经常性检查。同时,加强对地表水体的监测采样,为北运河、卫工河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截至目前,完成了宁山桥北20米,福居桥南50米,汾河街桥东北角污水排放截污整治工作。
专门制定了“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督促沈飞公司和航天新星表面技术有限公司两家涉重金属电镀企业进行清洁化改造,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目前两家电镀单位已经完成了企业清洁化改造任务,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
为全面完成辖区内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工程建设,彻底解决皇姑区北部经济区部分生活污水直排的问题,北部经济区再投资建设两台日处理各500吨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已经建成,投入运行。
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北陵水源地等5处31眼水井周边环境安全进行了集中整治工作。关停了易受影响的北陵水源9号水井和辽宁中医1号水井,确保了辖区内全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督促辖区内正在经营的20家加油站,2017年底前按照市要求完成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设置防渗池工作任务。截至目前,省政府辽宁政兴加油站、中机银山加油站、宏天东加油站和中石油陵东加油站等6家已完成改造。
4、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率先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主任的皇姑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进一步加强皇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针对全市抗霾攻坚行动部署,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大气十条”,8月18日召开了皇姑区抗霾攻坚作战部署会暨生态环保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张明主持,区级领导及区管正职领导干部参加,研究部署皇姑区抗霾攻坚工作,区委书记王新北做***。牵头生态环保110平台的承接工作,落实市生态环保110综合管理平台工作考核细则,注重部门联动,明确了确责、交办、办理、审核、回复、归档等工作流程。按时限要求办好环保110平台的转办案件,已办结38批336件交办件,按期办结率100%,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让群众信任平台、参与平台和支持平台。
二是制定了《2017年皇姑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实施方案》,对百鸟公园等五个城市公园及北运河环城水系生态保护红线区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红线区内的生态破坏和违法建设活动,并按照市要求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区管理台账。
三是开展排污许可证试点工作,完成了沈阳市长城过滤纸板有限公司和航天新星表面技术有限公司的排污许可证办理工作。编制了《皇姑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区内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进行了调查;加强对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已实现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全覆盖。
四是加强了对重点区域内噪声源的排查,开展中高考环境噪声整治工作,中高考期间出现场人员达28人,530人次,出动车辆5台,120台次,现场检查6家单位,确保了在中高考期间辖区内无扰民事件发生。
五是完成了71家污染源动态的环境统计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准备工作,制定完成了《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完成了组织机构建立工作,编制了皇姑区普查预算方案及预算明细表。
六是开展了地表水、地下水、降尘、噪声等各项例行监测工作,完成了2216个监测数据,准确反映了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11人62项次通过了持证上岗考试。
5、加大对污染源的监察和违法查处力度
一是全面开展了各项专项执法工作,认真做好环境保护执法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共处罚环境违法企业43家,其中,司法移送4家,查封扣押企业38家。
二是贯彻落实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要求,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巡查等方式对全区锅炉使用单位进行监察,出动执法人员千余人次,检查锅炉房近400个次,对沈阳市殡仪馆等多家燃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三是对辖区内的市控重点源进行了监督监测,监测企业142家次,出具报告142份,完善了执法档案。特别是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加班加点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监测,出具监测报告76份,为案件处理提供数据支撑。对6家安装在线设施的7套在线设施进行比对监测。
四是开展了VOCs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660家餐饮、汽修、加油站,已有300余家餐饮单位安装了油烟净化器,查封了38家汽修喷漆房,促使新百佳汽修等成规模企业投资10万元重新安装了喷漆设施。
五是依据《皇姑区鸭绿江东街等地区机动车维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对皇姑区鸭绿江东街、金山路、文储路、锦水北街、塔湾街79号、三江街等地区内汽修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督促企业规范危废贮存场所,完成日常危废管理台账,正常运行喷漆工艺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
六是在解决餐饮油烟、噪声扰民问题上采取 “三个一”(一案一策、一案一责、一案一结)的解决方案,采取包案形式解决餐饮业油烟、噪声扰民投诉问题。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1216件,其中大气污染415件、噪声污染772件、水污染16件、放射性污染1件、电磁辐射12件,均按规定进行了查处和化解,及时回复了处理结果。做好环境信访稳控工作,确保敏感时期因环境污染问题引起的群体事件和极端滋事行为为零,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的进京访登记为零。
6、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
落实“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要求,制定确立了“依据最准、环节最少、速度最快、效率最高”的“四最”工作目标,在把握审批原则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务对象,收到企业送来的锦旗2面。
完成“多规合一”审批平台的搭建和运行操作,对皇姑辖区内市重大项目和储备项目进行了细致梳理, 38个重点项目中已经完成33个项目的审批,其余5个项目审批手续的办理正有效推进中。
在环保部督察期间,协同监察大队对全区10家汽车4S店的审批及验收手续及现场情况进行了核查。
落实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的要求,凡属于登记表环评范围的建设项目,直接网上填报备案。设计制作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须知》办事指南,方便办事企业了解和操作网上备案流程,共网上备案147件建设项目,占比88%。
7、开展环境宣传教育
结合环境日的主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及油烟整治工作,组织各功能区城管科长以及全区124个社区环保员,召开了《皇姑区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活动暨环境监管三级网络社区环保知识培训会》。邀请了环保志愿者邱佐江老师为社区环保员讲解了油烟危害及防治知识。讲座从今年环境日的主题来由讲起,针对百姓关注的大气污染雾霾成因进行了讲解,讲座深入浅出,图文并茂,深受社区环保员的欢迎。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指示精神, 14家企事业单位现已全部在网上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办理4件守法证明,对1000余家单位环保方面进行评价。2件人大建议和1件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结,代表和委员对我局的答复情况非常满意。
三、过去五年工作不足和问题
1、由于老城区内居民楼下三产服务业较多,引起三产油烟、噪声污染扰民的情况相对集中。在城市改造开发过程中,进一步完善老城区产业布局,解决皇姑区老城区的规划建设不尽合理的地方,确保居民生活合理化。
2、环境监管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亟需加强。虽然以区政府文件下发了皇姑区环境监管网格化责任,建立了三级管理网络,明确了网格具体责任人,但监管责任落实仍有不到位的情况。
四、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抓手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做好生态红线区域的保护工作。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强化大气、水、固废、生态、噪声等环境控制工作,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建筑施工噪声整治等一系列工程,逐步解决区域环境问题,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基本控制,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蓝天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医疗废物、工业危险废物100%安全处置;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五、2018年工作任务和措施
2018年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契机,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提升环境质量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全面推进“蓝天行动”,深入开展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区域生态建设与保护,促进皇姑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加大监管执法从严的力度,以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为抓手,以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为主线,加快推进全过程污染防治体系建设,严格监管执法,推动污染源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强重点环境问题的中期督查和后督察,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全面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着手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皇姑区土壤治理修复工作,继续开展排污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继续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全力推进抗霾攻坚行动,以重点推进燃煤清洁化替代、燃煤锅炉拆除、煤炭质量管理以及污染物排放管控为重点,削减臭氧主要前体物VOCs、氮氧化物的排放;继续强化区域内的工业企业污染整治、扬尘防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确保有效改善区域整体大气环境质量。
推进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落实“河长制”,加强水污染管理;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全面清理保护区内违规项目。
加强生态控制线管理。全面落实沈阳市已出台的生态红线方面的各项管理规定,对划入生态控制线区域内的城市公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区域实行永久性保护。坚决清理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违法违规园区和项目。
2017年12月15日
(环保分局审核人:杨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