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一口福粥铺)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涉及我区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苏家屯区一口福粥铺生产的油条(规格:散装)
(一)沈阳市苏家屯区一口福粥铺生产的油条(规格:散装,生产日期:2020年6月25日)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二)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沈阳市苏家屯区一口福粥铺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送达了检验报告,已查明该批次产品是2020年6月25日生产。
(三)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违反了《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给予处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