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项目审批服务指南
一、项目名称
1、区级审批权限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或审批实施方案);
2、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备案;
3、区级审批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二、办理窗口
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
三、办理依据
1、《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
2、《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号);
3、《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发改投资发[2008]128号);
4、《沈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沈政发[2013]13号);
5、关于印发沈阳市进一步调整市、区项目审批权限的方案(试行)的通知(沈多规办[2017]1号);
6、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沈发改办发[2017]28号);
7、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委发[2017]13号);
8、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沈政发[2018]18号);
9、沈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沈阳市人民政府第68号令);
10、《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73号);
1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
12、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第12号令);
13、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
1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15、《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4号令);
16、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
17、《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4号令)。
四、办理要求
需提供以下要件:
(一)区级审批权限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
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1、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请示文件(红头文件);2、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3、项目选址意见书或房产证复印件;4、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证复印件;5、评审意见(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须由区发改局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
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1、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请示文件(红头文件);2、编制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3、招标基本情况表;4、评审意见(基础设施1000万元(含)及其他500万元(含)以上项目须由区发改局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
审批实施方案:1、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请示文件(红头文件);2、编制的实施方案文本;3、项目选址意见书或房产证复印件;4、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证复印件;5、招标基本情况表;6、评审意见(基础设施1000万元(含)及其他500万元(含)以上项目须由区发改局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
(二)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备案
项目建设单位登录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告知性备案,发改部门只对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进行审核,不设置任何前置条件。
网址:http://218.60.147.232/hz_tzxm_root/tzxmindex
(三)区级审批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1、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请示文件;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4、节能评审意见(由发改局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
以上要件均一式两份,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五、办理程序
1、区级审批权限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在全市“多规合一”综合管理平台统一办理。业务受理子平台申报-空间协调子平台空间协调-咨询评审机构联评联审-审批子平台批复-审批子平台窗口取件。
2、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备案:项目建设单位登录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备案机关在线备案并上传备案证明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在线打印备案证明或至发改窗口取件。
项目申报网址:http://218.60.147.232/hz_tzxm_root/tzxmindex
3、区级审批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窗口受理-审核确认-领导签批-窗口出件。
六、办理时限
1、区级审批权限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2个工作日。
2、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备案:即时办结。
3、区级审批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1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窗口电话
29829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