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820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通报涉及我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苏家屯区沈阳韩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仁黄瓜
(一)抽检基本情况。沈阳市苏家屯区沈阳韩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仁黄瓜(128克/袋),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沈阳韩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经查,2018年5月27日,当事人生产规格为(128克/袋)的麻仁黄瓜50袋,共计6.4公斤,货值金额为75元,其中召回20袋,共计2.56公斤。
(三)经查,上述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处罚。现场下达了《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给予当事人没收非法所得金额20元,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