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采取五项措施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日前,中办国办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失信企业、法人、社组织及个人的查处力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联系是以契约和信用为基础的。因此,企业必须树立诚信至上的观念,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信用制度本质上是经济利益调整的制度,建设企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建设的要求,更是企业规范和监管的重点。市场采取“五项措施”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宣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营造争创诚信企业氛围。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企业信用信息,充实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数据库,借助“守重”搭建平台,对区政府扶持成长型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二是积极服务“守重”企业。采取“请上来”和“走下去”的工作方式,帮助和指导企业建立各种规章制度,为企业提供相关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三是对“守重”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失信约束惩治机制,严厉打击企业失信行为,让失信企业付出“第二次”代价。制定对失信企业予以限制的规定:在行为警示上告诫,将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不按期出资、不履行调解协议等行为,列入警示记录,采取行政告诫措施予以警告。在行政处罚上加大力度,如对一年内出现两次失信违法行为的,从重处罚。对在经营中出现问题的“守重”企业随时淘汰。
四是建立“守重”企业申请储备库。对提出申请的企业重点培养,符合条件的适时发展;完善信用企业的评价标准。将良好信用企业评价标准建立在科学、规范的基础上,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进一步提高良好信用企业的“含金量”,使评选出来的良好信用企业能得到社会公认,具有公信力,真正在社会上起到引导企业走诚信经营道路的典型示范作用。五是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使申请参加“守重”的企业受到一次增强合同法律意识的教育,提高企业申报和年审材料的规范化水平,提升企业对“守重”荣誉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提高企业“信用为本”的信用意识,并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守信企业,曝光失信企业,培育诚实守信、讲信用的良好社会风尚。(通讯员:余甫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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