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要求,涉及我区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市于洪区沙岭御芳园生鲜超市销售的从北镇市腾飞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购进的韭菜腐霉利项目和从沈阳市沈北新区范左明海鲜行购进的虾爬子镉(以Cd计)项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一)经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沈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沈阳市于洪区沙岭御芳园生鲜超市销售的从北镇市腾飞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购进的韭菜(购进日期:2020年11月5日)和从沈阳市沈北新区范左明海鲜行购进的虾爬子(购进日期:2020年11月4日)进行抽检,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韭菜不合格项:腐霉利,虾爬子不合格项:镉(以Cd计)。
(二)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岭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23日现场检查并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为2020SSC15173和2020SSC15174)。当事人对抽样检验结论未提出异议,未提出复检要求。根据调查韭菜共进货50公斤,销售50公斤;虾爬子共进货15公斤,销售15公斤。当事人称上述韭菜和虾爬子是不合格产品并不知情。并提供了食品来源渠道、检验报告和进销货台账等证明材料。
(三)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岭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2020年11月23日对沈阳市于洪区沙岭御芳园生鲜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涉案的韭菜和虾爬子,同时责令经营单位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经营单位立即在经营场所张贴了召回公告。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