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应急局七项举措全力做好建筑企业安全专项整治
为认真汲取福建泉州“3.7”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委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部署要求。3月16日,于洪区应急局组织开展建筑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全区力量,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清剿隐患,消灭隐患。
一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切实做到安全风险管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各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日常安全检査,特别是要强化对工程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辨识,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二是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集中整治。强化对企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的服务和指导,加大对各类施工工地地下设施、桥梁等工程和重点部位的排查力度,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要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及时消除隐患。
三是严格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和施工过程中的“三违”等非法违法行为,对在建工程项目实现检查“全覆盖”。要加大监管执法强度和力度,着力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和质量,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和严厉打击,充分发挥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的震慑作用,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确保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四是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专项治理期间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认真组织调查处理,査清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总结事故教训,对因专项治理工作不力走过场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特别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五是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失信企业,要落实“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提高失信企业的违法成本,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是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督促和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培训体系,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重点抓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要进一步加强全员安全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安全培训,切实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严把相持证上岗、人员培训合格上岗两个关口。
七是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实行合账式管理,在整改完成并确认安全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和整改复核制度,确保隐患真改实改。对未能按期整改的,要报区安委办进行挂牌督办。
撰稿人:郑诗伟
审核人:邹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