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确定2018年立法计划和本届人大立法规划
在5月15日召开的沈阳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五年,沈阳市将继续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的工作思路和“急需为先、特色为重、质量为上”的立法工作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建设,重点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立良法、促善政、惠民生,为沈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和市十六届人大立法规划已经市委批准。其中,2018年立法计划包括正式立法项目5件,分别为:制定《沈阳市多规合一管理条例》《沈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修改《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沈阳市安全生产条例》;包括立法调研项目5件,分别为:制定《沈阳市城市治理条例》《沈阳市湿地保护条例》《沈阳市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修改《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市十六届人大开局之年,也是新一轮地方立法规划实施之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今后五年的地方立法工作中,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强立法工作要求的精神,坚持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有机统一起来,把立法工作同实现我市“四个中心”建设、加快全面振兴的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立法工作方针战略,自觉围绕市委重大决策和全市工作中心,继续凸显“注重管用有效、突出沈阳特色”和“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理念,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增强人大立法的主导性、扩大立法的民主性、提高立法的科学性、严格立法的合法性,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着力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通过立法来规范的重大问题。通过立法,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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