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平县农业农村局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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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4日发表
根据《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经济委员会转发省财政厅 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畜牧业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沈财农〔2016〕305号)文件精神,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标准为8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标准80元/头,该项补贴市、县财政按照8:2比例进行配套。沈阳市康泰源肉业有限公司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处理猪病害肉84头;2018年11月至2019年9月处理猪病害肉***头,累计148头。按市、县财政配套比例,县级承担病害猪损失补贴7104元,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710.4元。现对县级配套的补助资金7814.4元(柒仟捌佰壹拾肆圆零肆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联系电话:8736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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