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卫生健康扶贫新政解读
医疗体制改革一直是康平县委、县政府致力推进的重要民生领域,各项惠民政策的实施无疑会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近日,康平县卫生局实施精准健康扶贫,针对贫困人口优惠举措的问题进行解读:
01这项政策实施对象是谁?
康平县脱贫攻坚工作已转入巩固扶持阶段,但贫困人口因病返贫风险仍然存在。按照上级要求,2018年7月1日起,我县将2015年、2016年、2017年的13473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巩固扶持范围。为准确掌握扶贫工作对象健康状况精准施策,日前已经完成全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信息及健康状况筛查,并将结果通过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实现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100%,规范管理率100%。
02什么是“三个一批”工程?
落实在健康筛查的基础上,将符合诊断标准的贫困人口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畴,在定点救治医疗机构接受大病集中救治一批,确保贫困人口就医负担不增加。
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一批,以贫困人口为重点,优先为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提供慢性病防控和健康管理,深入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的规范管理。
落实新农合兜底保障政策管理一批,实施定点救治。贫困人口在市、县、乡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住院,享受优惠报销政策。
03
哪些医院是定点医疗机构?
市级: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沈医附属中心医院、沈阳市胸科医、沈阳市儿童医院、沈阳市精卫中心;
县级:康平县人民医院、康平县中医院;
乡级:张强镇卫生院、北四家子乡卫生院、开发区医院、东关镇卫生院、二牛镇卫生院、海洲乡卫生院、方家镇卫生院、西关乡卫生院、柳树乡卫生院、沙金乡卫生院、东升乡卫生院、山东屯乡卫生院、小城子镇卫生院、两家子乡卫生院、郝官镇卫生院。
04举措一:提高住院报销比例
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取消住院起付线。
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在县级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80%;在乡级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90%。
贫困人口住院新农合报销封顶线提高到年20万元。
05举措二:加大大病保险保障力度
贫困人口在市级和县域内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住院经新农合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全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到70%。
贫困人口在乡级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住院经新农合报销后,符合条件的由民政救助资金给予补偿,剩余合规费用由乡镇卫生院给予减免。
06特殊慢性病病种有哪些?
恶性***、高血压三级、脑卒中后遗症、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重型糖尿病、慢性肾衰、器官移植抗排斥、病毒性肝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肾小球肾炎、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股骨头坏死、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
07举措三:扩大门诊慢病覆盖范围。
我县确定的门诊慢病种类基础上,将适合在门诊长期治疗的疾病纳入门诊慢病范围。贫困人口患慢病门诊治疗,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每月限额200元,报销比例100%,使用非基本药物,每月限额200元,报销比例80%。
08举措四:免费投药
为减轻医药费负担,改善健康状况。对贫困人口中患高血压、糖尿病的人群在各定点乡镇卫生院,抽调县医院内科专家进行集中免费体检并根据病情免费投药。投药金额上限每月不超过400元,全年最高可享受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