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康平征启告字2021011号)
康平县小城子镇四间房村、三家窝堡村、小城子村、拉拉街村、腰段村;海洲窝堡乡葛家炉村、育林村、海洲窝堡村、何家窝堡村、太平街村、袁家窝堡村、纪家窝堡村、孙家店村、王全窝堡村;康平监狱四监区、孙家店林场、康平县农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小城子镇四间房村、三家窝堡村、小城子村、拉拉街村、腰段村;海洲窝堡乡葛家炉村、育林村、海洲窝堡村、何家窝堡村、太平街村、袁家窝堡村、纪家窝堡村、孙家店村、王全窝堡村;康平监狱四监区、孙家店林场、康平县农业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土地面积17.5655公顷作为辽能康平300MW风电项目用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
根据城市规划,征收土地拟开发用途为能源用地(辽能康平300MW风电)17.5655公顷。
二、拟征土地四至范围
具体范围以权属界线图为准。实地位置以用地单位委托有关部门的现场放线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
由小城子镇四间房村、三家窝堡村、小城子村、拉拉街村、腰段村;海洲窝堡乡葛家炉村、育林村、海洲窝堡村、何家窝堡村、太平街村、袁家窝堡村、纪家窝堡村、孙家店村、王全窝堡村;康平监狱四监区、孙家店林场、康平县农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开展征地调查结果确认工作,包括对拟征土地的村界、权属、地类进行确认,同时,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数量、地上物数量以及对应的相关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信息进行统计和确认,核实集体建设用地信息并提供证明材料。上述数据成果作为县政府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康平县小城子镇四间房村、三家窝堡村、小城子村、拉拉街村、腰段村;海洲窝堡乡葛家炉村、育林村、海洲窝堡村、何家窝堡村、太平街村、袁家窝堡村、纪家窝堡村、孙家店村、王全窝堡村;康平监狱四监区、孙家店林场、康平县农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请被征地乡镇(街道)单位将汇总数据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确认材料分别提报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有异议,由乡镇(街道)单位将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的问题汇总,书面向县政府报告情况。
本告知书下发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康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