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安全生产系列报道之五第十督查组赴庄河开展督查检查
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清明期间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要求,4月4日,市应急局“2+2+11”督查检查组继续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第十督查组在庄河市应急管理局相关领导陪同下,督查“清明”期间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随后,督查组登上“金威1号”客轮,对船舶证书、船员证书、救生、消防装置、甲板、机舱设备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督查组对庄河港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给予肯定,同时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能因长时间的安全运行而出现麻痹大意和松懈意识;二要加大培训教育力度,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使安全生产意识入心入脑。
在大连金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检查组认真查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资料,并与企业负责人座谈,共同研究讨论责任制、规章制度等工作落实情况,要求企业要切实提高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巡查,确保企业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