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城市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城市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2016年部门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2016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海城市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城市总工会概况
(一)指导基层开展建会工作;搞好会员管理和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筹备召开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
(二)开展并指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办理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承担信访接待和处理。
(三)开展各项帮扶工作;搞好再就业和技能培训工作。
(四)做好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及预算、决算工作;对基层工会财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五)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工会开好职代会,建立平等协商制度,鉴订集体合同。
(六)组织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负责各级劳模和“五一”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开展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开展职工文体活动。
(八)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指导基层工会及时召开职代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作用。
(九)机关及委派工会干部的任免、奖惩、表彰决定、先进基层单位推荐、先进个人推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海城市总工会
第二部分 海城市总工会部门决算公开表
海城市总工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海城市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7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7.6万元,增长44.3%,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73.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3.4万元。
(二)支出总计77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7.6万元,增长44.3%,包括:
1.基本支出415.8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3.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22万元。
2.项目支出357.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劳模体检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费、大型修缮费等专项业务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海城市总工会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均是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84万元,项目支出357.5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3.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29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支出27.4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1.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34.14万元,主要是行政人员工资和工会大楼水电费等支出。
(2)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357.56万元,主要是工会大楼的运行和维护费、工会开展专项业务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29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4.2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工资等支出。
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支出27.41万元,包括:
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支出27.41万元,主要是财政拨给海城市总工会工人文化宫的“退一补一”的保险。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2015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海城市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0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没有政府采购支出。2016年执行的是系统内的集中采购管理制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