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果丰硕
海城市被全国人大授权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单位和国土部授权开展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以来,采取多种有效举措,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海城市按照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坚守“四条底线”,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为重点,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入市试点工作高标准、一次性通过了国土部的中期评估,目前入市10宗地(工业用地4宗、文化产业用地2宗、商业用地4宗,分别为就地入市、调整入市,其中协议5宗、挂牌5宗),入市面积54.6公顷,实现土地收益1.5亿元,抵押融资770万元。征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制度设计,正在实施推进城市环路和污水处理厂两宗共56万平的项目实践样本。特别是融合两项改革,占地80万平的整治入市新型城镇化项目和40万平调整入市产业园项目正在推进实施。海城市土地制度改革的做法得到了部领导的肯定,四次在国土部工作会议上交流经验,同时,国家《农村土地改革第10期简报》专题报道了海城市入市试点工作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