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承担国家级改革试点增至14项
日前,农业部、中组部等14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任务的批复》(农办政〔2017〕7号),海城市今年向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申报的8项改革试点全部获批。加上原有的6项国家级改革试点,海城市共承担了14项国家级改革试点,是目前全国承担农村改革试点最多的地区。
2014年11月20日,海城市被农业部、中农办等13家部门确定为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是全省唯一一家农村改革试验区。自获批以来,海城市陆续承担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国家新型城镇化改革等6项国家级改革试点任务。承接各项改革试点任务以来,海城市严格按照改革试点的要求,统筹落实改革任务,采取用改革来推动改革,用改革来倒逼改革,用改革的方法解决改革问题的做法,发挥了改革的集聚效应,高质量完成了改革试点阶段性任务。
今年2月20日,海城市接到省农村改革试验办转发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拓展农村改革试验内容的通知》后,市委书记孙巨先、市长闻然对农村改革拓展试验内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提出要按照鞍山市委书记孙国相“大胆试、大胆闯、不要墨守成规,力争拿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的要求,放宽思维、放大眼界、放开胆识,围绕试验主题六大领域,紧扣鞍山市委“5+90”项重大改革举措,逐一对照海城改革30条内容,确保应报尽报,全力争取更多国家改革试点帽子。经过论证、思考、撰写、修改、完善,在继续深化原有6项国家级改革试验任务的基础上,制定形成了包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创新农业融资模式、重要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探索新型农业保险体系、涉农资金整合、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党组织领导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等8项改革试点在内的《海城市申报拓展农村改革试验内容方案》。改革方案上报后,在鞍海两市的积极努力和争取下,此次拓展申报的8项改革试点全部获批。
14项改革试点体现了系统性、协同性、关联性,为海城市县域经济市场化改革搭建了基本框架,形成了改革的四梁八柱,加之去年海城市出台的县域经济市场化改革30条填充了农村改革的血与肉,使改革内容更加丰满、改革推进上下贯通,实现了农村全要素改革,特别是随着改革纵深推进,试点效应将持续显现。一是解放生产力,激活沉睡资产,推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做活做优资本市场。二是海城改革已经引起国家、省市高度关注,将为海城带来更多改革机会和改革机遇。三是改革红利持续释放,目前通过改革争取专项资金3.44亿元,陆续还将获得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
下步工作中,海城市将强化组织领导。专门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海城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落实以国家改革试点为主体的海城农村市场化改革。各项国家级改革试点分别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对改革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突出统筹协调。在强化各项改革试点单兵作战的同时,更加注重各项改革试点的统筹融合,打好改革试点的“组合拳”,形成1+1〉2的改革倍增效应,持续放大改革红利。强化宣传引导。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在全市营造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细化责任落实。针对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批复的8项改革内容,围绕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全面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具体责任、配套措施、完成路径和完成时限,保障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有序开展。严格督查考核。将农村综合改革列为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和目标考核内容,细化工作标准,严格工作要求,强化奖惩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